2015年山东省潍坊市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和贷款额度是多少?以下内容来自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贷款额度
2015年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缴存比例合计为20%(不含)-24%的,贷款上限为40万元;缴存比例为16%(不含)-20%(含)贷款上限为37万元;缴存比例为16%(含)以下的,贷款上限为35万元。
承诺人所需条件
1、潍坊市辖区内正常缴存公积金;
2、有配偶的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承诺人所需材料
1、《承诺人登记表》;
2、身份证(有配偶的配偶身份证)原件;
3、户口簿(有配偶且户口不在一起的分别提供,同时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单身的应填写单身承诺人特别声明)。
组合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费用时,用同一套房屋作抵押,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满足商业银行的其他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利率
基准利率:首套房1—5年(含5年)为2.75%,5—30年为3.25%;
二套房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0%,即1—5年(含5年)为3.025%,5—30年为3.575%。
商业贷款利率
基准利率:1年以内(含1年)为4.60%,1-5年(含5年)为5.00%,5年以上为5.15%。
友情提示
1、借款人因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造成公积金贷款额不能满足需要的,可选择一名在潍坊市辖区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承诺人。承诺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可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前,承诺人用于计算贷款额度的部分不能使用。借款人借款后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可使用部分与承诺人冻结的金额相等时,可以进行置换。置换后恢复承诺人公积金账户的正常状态。有配偶的承诺人需征得其配偶同意。
2、借款人只能选择一名承诺人,承诺人可以为多名借款人提供承诺。承诺后不影响承诺人提取、贷款、再承诺业务。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承诺人的,填写《承诺人变更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