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购买安居房优惠还是比较多的,购买安居房可以享受政府颁布的一些优惠政策。当然了,外地人也是可以申请安居房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才可以申请。那么,外地人如何申请安居房?外地人申请安居房需要什么材料呢?
外地人如何申请安居房
(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申购表。
(二)申请: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按相关规定受理申请。
(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户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四)复核:各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复核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
(五)批准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将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或人均建筑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和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轮候: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七)配售通知:市房改办住建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八)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任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选择购房的,申请人可挑选住房3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
外地人申请长安安居房需要什么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结婚证遗失的,出具单位证明);若配偶方没有深圳户口,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供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所在地无房证明(无房声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或购房夫妇双方到房改办当场签字);
2、单身职工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婚证明;
3、离异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复印件(或协议书);
4、丧偶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配偶死亡证明;
5、配偶为现役军人或烈士,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配偶军人或烈士证书复印件;
6、按全成本微利价购房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购房申请人行政职务(或技术职称)及聘书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名册、本年度人事局审批的考核晋升工资审查表;1988年6月10日前参加工作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以上就是关于外地人如何申请安居房和外地人申请安居房需要什么材料的介绍了,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我们知道外地人也是可以申请安居房的,但是申请的流程是比较复杂的,需要我们准备好相关材料,相关部门审批通过才可以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