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观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十八届六中全会观后感篇一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题中之意。党内政治生活直接反映出党员的修养和品性,折射出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反映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关系到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
不可否认,在高压反腐、正风肃纪的大环境下,我们的政治生态日渐清朗,干部作风也日益好转。但是,我们也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一些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的组织生活还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领导干部还有唯我独尊、搞家长制、独断专行等问题。久而久之,有些地方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党员干部没有党员干部的样子 。凡此种种,导致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和平淡化倾向严重,不得不令人警醒。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还须车头带”。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还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牛鼻子”,把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立起来、实起来。对此,笔者认为亟需从以下方面严肃政治生活。
自觉接受监督是最大的“智慧”。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因贪腐入狱后,曾万分悔恨:“我多年没有听过批评的声音了,要是平时能对我多批评几句,兴许今日不至于落得这般下场。”当然,王怀忠铃铛入狱是咎由自取,但试想,若当时能够多点“杂音”,有几个人批评之声,那也许也不会落得如此。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个有力的武器,隔靴搔痒不行,纯当摆设更不行。作为党员干部,要鼓励别人说实话、讲真话,学会放下架子,丢掉包袱,敞开心扉,襟怀坦白,坚持刀口向内,勇于“自我开刀”,让党内生活就能严肃起来、认真起来。
执纪问责是最有力的“武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要运用执纪“四种形态”, 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问题导向,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倒逼党员干部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不闯雷区。
从严制度执行是最强的“保障”。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紧密结合,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还须在执行上下功夫。当前,还须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执行尺度把得更严,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对积弊陋习深挖细查,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开启全天候的监督探照灯,清除党员干部思想上的“政治灰尘”,铲除“污染源”;坚持教育在前的原则,把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锤炼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拧紧思想“总开关”,使政治生态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唯此,就一定能把党锻造为更加坚强的领导核心,开拓从严治党新境界。
十八届六中全会观后感篇二
党内监督分为专门性监督和一般性监督。专门性监督是指由负责专职监督工作的机构来进行。在目前情况下,我们党负责专职监督工作的机构如《监督条例》所规定的“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主要负责: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所谓一般性监督,是指由党内的全体党员参与的监督工作。中国共产党的全体党员都享有监督的权利,如《监督条例》规定的,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主要有: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一般性监督虽不及专门性监督的组织严密性和规模效应性,但自身也具有明显的不可替代的特点,如更具广泛性、灵活性、及时性和经常性。
专门性监督是依靠着一般性监督,以一般性的监督为基础。以巡视检查为例,在巡视检查期间,巡视组可以很好地通过党员、干部的举报、揭发等方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之,一般性监督也不能离开专门性监督。一般性监督所提出来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违纪违规的重大问题,不能自行得到解决,必须通过专门的监督机构和专门的监督途径最终才能得到解决,使监督获得确认,具有权威性。党内监督,无论是专门性监督还是一般性监督,都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部署,开展监督活动。各级党委对党内监督的领导,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党内监督形式。
十八届六中全会观后感篇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今年“七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号召全党同志“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深圳作为经济特区,毗邻港澳,地处改革开放和意识形态斗争“两个前沿”,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肩负着特殊的重要使命。2015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勉励我们在“四个全面”中创造新业绩,其中很重要的就是要率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近年来,深圳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思路举措,扎实推进各级各领域党的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特区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强化“四个意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自觉践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中央决策不含糊、落实中央要求不打折扣,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的经常性学习范畴。2015年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精神20余次,组织专题学习、集中轮训局处级干部总计达1.5万人次,组织“学做讲习团”送党课下基层,对642名社区党委书记和1500多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轮训,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更好地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实践。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坚决有力贯彻执行,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在2015年5月召开的市第六次党代会上,明确“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指导思想,就如何率先落实“四个全面”进行系统谋划部署,并在会后分解成253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四个全面”领导小组、专责小组、督察专员的工作架构予以扎实推进。今年以来,市委集中出台了推动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三大文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三箭齐发”,后续还将聚焦教育、医疗、大型基础设施等要素,加大政策和资源供给力度,持续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2015年,深圳市GDP达1.75万亿元,同比增长8.9%;今年上半年GDP增长8.6%,比去年同期高出0.2个百分点,实现“逆势上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4.4%,增速居全国36个省级财政第2位,各项事业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
二、着力固本强基,不断夯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统筹推进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推动基层党建扎根群众心中,切实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扎实推进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针对社区党组织权力弱化、功能虚化、地位边缘化等问题,出台实施《关于推进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在全市642个社区统一设立党委,对社区党委书记实行事业岗位、事业待遇,每年安排每个社区用于党组织服务群众的专项资金200万元,设立645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做实了组织机构、人员待遇、服务经费、活动阵地“四大保障”,推动社区党建全面过硬。
二是积极探索“两新”组织党建。出台《关于加强园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产业园区统一筹建设立党委309个,建立园区党群服务中心369个,全省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在深圳召开。制定《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把建立党组织作为硬任务列入社会组织考核评估分值,全市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894个,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交流。
三是大力破解基层治理突出问题。针对市、区“权责不对等”问题,推动“强区放权”改革,给市直部门“瘦身”,让区级“强体”,城市更新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审批层级由4级变为2级,审批环节由25个变成12个,审批时间压缩2/3,试点经验正在全市推广。针对基层“小马拉大车”问题,合理划分和明确市、区、街道、社区管理权限,新设、增设街道6个,压缩市级机关编制2114名下放充实基层,“人、财、物、权”进一步向基层倾斜。
三、抓好选人用人,培养选拔特区发展需要的好干部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字好干部标准”,注重从实践中选人、靠业绩来用人,多措并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努力建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作为、作风正的特区干部队伍。
一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制定《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若干意见》及9个配套制度,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改革,探索构建专业化考察、集体面谈、家访等干部考察新机制,切实解决“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选人等问题,提高了干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抓好班子队伍建设。加强对市、区两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吸取湖南衡阳、四川南充等拉票贿选案件教训,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明换届纪律,圆满完成市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实现“零投诉、零上访、零违纪”,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是推动干部交流常态化。加大市与区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党委政府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今年以来调整选配市管领导干部207人,其中140人属交流任职,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成长,形成了干部跨区、跨部门、跨领域交流轮岗的“一池活水”。
四是优化干部队伍素质结构。实施领导干部人才“苗圃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录300名金融管理类等六大紧缺专业研究生学历公务员,举办68名正处级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三种干部”专项培训班,安排年轻干部到任务重、工作难、基层一线岗位“墩苗”“种苗”,为特区未来事业培养储备高素质干部人才。
五是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秉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原则,出台《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若干规定》,建立由纪委牵头,组织、监察、审计等部门参与的容错认定协调机制,真正为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
四、倡导马上就办,推动干部队伍作风真转真变
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倡导的“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办就办成、滴水穿石”精神,着力整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在市第六次党代会上,旗帜鲜明提出“五破五立”要求,即破除“老框框、老套路”的重重束缚,树立敢破敢立的开拓精神;破除盛名之下、志得意满的安逸心态,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破除“为官不为”的消极状态,树立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破除“差不多、过得去”的粗放思维,树立精益求精的较真精神;破除“光说不练、做而不实”的漂浮作风,树立一抓到底的实干精神,在全市上下进行了一次思想作风“大扫除”,凝聚了特区新的精气神。
坚持在实践中检验作风建设成果,紧紧围绕违法建筑、水体污染等历史遗留问题,出实招、求实效,集中力量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突出、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重难点问题。在严查严控违建方面,出台严查严控违法建设“1+2”文件,坚决整治城市发展“毒瘤”,实现违法建筑增量“零增长”、存量“负增长”。在水体污染整治方面,打响治水提质攻坚战,力争“一年初见成效、三年消除黑涝、五年基本达标、八年让碧水和蓝天共同成为深圳亮丽的城市名片”。在拓展发展空间方面,实施“拓展空间、保障发展”专项行动,科学盘活、高效整合土地资源。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打通交通瓶颈,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推动深圳机场“区域枢纽机场”建设。在优质教育医疗方面,推动中山大学(深圳)、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北京大学深圳校区等一批合作办学项目落户,新改扩建中小学校,新增中小学公办学位,引入和培育优质医疗资源。
五、大力反腐倡廉,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实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规定》,探索实践“四种形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奉公的良好从政环境。
一是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包括一批大案要案,以及一批基层“一把手”腐败案件,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
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落实抓早抓小要求,开展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工作;建立市委巡察工作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移交问题线索,排查“裸官”并按规定调整岗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联审,开展“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管平台,以时时都在、处处都在、事事都在的监督,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织密扎紧制度“笼子”。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立法权,研究起草预防腐败条例,从法律层面为反腐败工作提供助力;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市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意见》,以领导干部的管辖区域和业务范围为坐标,划定严禁触及的红线区域;同时,完善纪律审查“双报告”制度,推进前海廉洁示范区建设,努力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作出新探索。
六、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党建工作格局
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把党建作为主业主责抓紧抓好,构建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市委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部署,今年以来组织召开了纪委全会、组织工作会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座谈会等党建专项会议10次,市委常委会研究党建议题20余个,确保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都抓得具体深入。
二是落实领导责任。分层次召开区委书记、街道书记、社区书记等3场座谈会,动员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市四套班子成员始终把党建责任抓在手上,近两年来合计参加“党代表进社区”活动160余次,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市委主要领导深入街道、社区调研党建工作,围绕“如何当好党组织书记”,给全市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并带头开展“书记项目”、包点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等活动,较好地履行了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是严格考评问责。开展市、区、街道三级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全市共有17个党委(党组)班子、12名领导干部被追究主体责任,3名领导干部被追究监督责任。把党建工作占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比重从10%提高到20%,作为职务晋升、调整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催生涌现出党建质量认证体系、党建创新指数等一批创新成果。
深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生动实践,充分印证了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顺应群众期盼,符合执政要求,进一步凝聚了党心民心,使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更加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深圳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更好地把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各领域、最基层,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四个自信”践行者,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特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