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扶持政策很是受到大家的关注,今年的潍坊创业有什么扶持政策吗?具体的创业扶持政策又是什么呢?今天小编整理了2016潍坊创业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2016潍坊创业扶持政策
3月15日,潍坊市正式实施“鸢都创业证制度”,通过发放《鸢都创业证》形式,向创业者提供更加专业规范的创业服务。根据《鸢都创业证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规定,持有《鸢都创业证》的创业者可享受六大方面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
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以国家优惠数额为基数,按30%的比例给予奖励。对新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创业场地优惠
高校毕业生在指定的创业孵化器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多5000元的租金补贴。入驻市本级创业孵化器的企业,在3年孵化期内,前2年免收房租,第3年享受50%的减免。
住房扶持
来我市自主创业的各类人才,创业项目属创新型、成长性,且3年内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或累计缴纳税金30万元以上的,发放10万元“购房券”,用于购买自有住房。实际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或累计缴纳税金每增加30万元,增发5万元“购房券”,最高50万元;到中心城区自主创业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租赁普通住房的,按租赁合同给予每月300元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社保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参照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持续正常经营、其本人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部分按我市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承担。
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5万元,其中,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5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并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并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贷款记录的个人和企业,允许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不再给予贴息。
2016年山东潍坊创业财税政策
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汇聚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转型升级新优势,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现行政策基础上,我市按照“集约资源、公平普惠、公开申报、方便兑现”的原则,制定了支持创新创业的30条财税政策,并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打造“零成本”创新创业环境
落实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补助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金。高校毕业生在指定的创业孵化器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多5000元的租金补贴。(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受理地点: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减免市级创业孵化器入驻企业房租。对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器的企业,在3年孵化期内,前2年免缴房租,第3年享受50%的减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受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延期政策。落实国家有关规定,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受理地点: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局、地税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