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离婚的朋友们都在烦恼财产的分割问题,尤其是房屋。房屋作为不动产,在原有登记的情况下属于谁就是谁的,除非是有证据,证据期间是有所变化的。离婚后的夫妻大部分争吵的也就是此种原因,终闹上法庭的也很常见,下面就来看看离婚房产怎么判?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呢?
离婚房产怎么判
离婚房产判定该怎么判,主要考虑这几种原则:
1、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2、自愿协商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男女平等原则,
5、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离婚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一种: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子:
首先,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第二种:夫妻有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子:
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第三种:夫妻有一方婚前付了房款首付,但是,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按照婚前付款和婚后共同付款的不同,来分割房产。
第四种: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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