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深圳做创业的朋友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创业扶持政策了,小编为你带来了“深圳创业扶持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在深圳创业,优惠政策补贴大全
1初创企业补贴
每人一次性5000元。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圳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5000元初创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审核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每名合伙人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标准给予企业初创补贴。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只能申请一次初创企业补贴哦!
2初创企业场租补贴
3年租金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自主创业人员应在首次申请后,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前提出一次场租补贴申请。
自主创业人员入驻政府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新区)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孵化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第一年1200元/月、第二年1000元/月、第三年7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自行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给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3年的租金补贴。
3社保补贴
补贴单位承担部分。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质,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深圳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自主创业人员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后,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将自动每3个月据实发放后续的社会保险补贴。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每雇一人补贴2000元。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可按其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申请并验证身份证明、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5自主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最高可贷20万元。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的初创企业,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在贷款额度内,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展期和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不予贴息。
财政贴息实行“先付后贴”,即借款人从取得贷款之日起,根据贷款合同按期支付利息,按期还本付息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还贷情况及信用记录后给予贴息。
深圳创业扶持政策
创业扶持范围
政策文件中的自主创业人员包含两类,第一类是具有深圳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第二类是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在校学生。
政策文件所列初创企业,是指在深圳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自主创业人员享受六项补贴
根据新一轮政策文件,深圳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可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六项补贴。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细化扶持举措,随后出台了《关于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关于加强创业导师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创业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四个配套文件,其中前两个文件规定了自主创业人员享受的补贴。
1.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最高可贷20万元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的初创企业,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
在贷款额度内,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展期和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不予贴息。
财政贴息实行“先付后贴”,即借款人从取得贷款之日起,根据贷款合同按期支付利息,按期还本付息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还贷情况及信用记录后给予贴息。
2.初创企业补贴
每人一次性5000元
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圳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5000元初创补贴。
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审核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每名合伙人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标准给予企业初创补贴。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只能申请一次初创企业补贴。
3.创业场租补贴
3年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自主创业人员应在首次申请后,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前提出一次场租补贴申请。
自主创业人员入驻政府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新区)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孵化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第一年1200元/月、第二年1000元/月、第三年7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自行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给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3年的租金补贴。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每雇一人补贴2000元
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可按其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申请并验证身份证明、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5.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单位承担部分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质,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
险费的,按深圳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自主创业人员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后,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将自动每3个月据实发放后续的社会保险补贴。
6.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获奖项目资助5万-20万元
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每年将在深圳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深圳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资助。
对国家部委主办的国家级创业大赛或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深圳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配套资助。同一创业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创业大赛前三名的,不重复资助,标准从高。
◎提醒
申请补贴需注意
市人社部门提醒,自主创业人员申请补贴前,应及早进行身份核实。在完成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及社会保险登记后,提出补贴申请前,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为其初创企业进行注册立户。完成注册立户后,自主创业人员可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网,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明,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合伙创办企业的,符合补贴对象及条件的全部合伙人都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提供合伙协议。
2016全国各地大学生创业优惠及扶持政策
北京
北京市教委与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公布《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河北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将对每个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给予最多5万元奖励,对遴选出的“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给予每校50万元的支持。
“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包括“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建设项目”、“北京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项目”、“支持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实践项目”。其中,“北京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项目”按照每个高校50万元标准给予支持,主要用于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校的创业教育与指导、创业教师培训、创业工作场地建设、大学生创业场地建设等;“支持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实践项目”按照每个创新创意实践团队支持额度不超过5万元、每个创业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补助。
上海
上海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大学生创业贷款最高30万元,大学生开办企业可获5万至30万元支持。"天使基金"下设两种创业资助计划:"创业雏鹰计划"、"创业雄鹰计划"。分别以债权与股权两种方式,对青年创业者提供资金上的帮助,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支持与服务。
另:杨浦区对有创新创业意愿、并且积极实践的大学生,在创业的前期,杨浦区将主要以“生活补贴”的方式给予创业者鼓励。例如在众创空间、孵化器、科技园区、创业见习基地参加创业实习、见习的上海市应届、在校大学生,经认定后在实习、见习期间每月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年度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见习期限为3-6个月;对处于创业初期的大学生,杨浦区主要以奖励、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例如高校、科研院所在校老师、学生、专业技术人员等如在众创空间等各类园区内创新创业,经认定,可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经大学生(青年)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孵化的创业项目或孵化器配投的创业项目,且在杨浦注册经营的,经审核,将给予最高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补贴;在创业中后期,杨浦区将通过人才、住房补贴、扶持奖励等多种方式,给予创业者尽可能全面的支持。例如在杨浦区登记备案注册经营的,由35周岁以下的青年大学生创办的创业组织,可享受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总额度最高10万元。
江西
江西省2016年将实施创业引领计划,计划每年引领万名大学生进行创业。
据了解,为引领大学生为主的青年创新创业,江西去年不断扩大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并提高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共为2.2万名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发放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241.3万元。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个人,对3年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给予补贴,共发放补贴1628万元。
另外,江西省将继续搭建孵化基地创业服务平台。目前,江西已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园、创业示范街和其他创业平台208个,入驻创业实体1.7万个,带动就业13.1万人;建立专家和项目平台,聘请创业导师5000余名,发布项目近4000个。
重庆
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至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
重庆渝中区在2016年加大融资担保力度,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资金保障。放宽融资条件,对有融资需求的优质诚信企业,不需要抵押物,实行市、区、银行三方联保机制,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个体最高可贷款10万元,企业最高可贷款200万元,有效缓解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问题。
郑州
为加大创业扶持力度,2016年后郑州市小额担保贷款更名为创业担保贷款,同时调高对创业者创业贷款的上限额度。
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及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各类人员自主创业,贷款上限额度调高至20万元,财政贴息;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贷款额度上限调高至30万元,财政给予贴息。
小微企业方面也加大了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一年内新招用劳动者,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200万元以内的贷款。对资产、营运、获利、偿债综合能力优秀的企业,额度可放宽至400万元。
太原
太原市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想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大学生个人创业贷款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福建——根据当地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政策,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贷款额度最高5万元,由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
青岛——青岛拨款1000万元,设立“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两人及以上团队创业的可放宽到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