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津市房屋交易量的攀升,越来越多市民使用了公积金与按揭组合贷款,部分市民考虑到按揭贷款利率高的问题,希望能将按揭贷款部分全部转成公积金贷款,不知是否可行。
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天津市政策,如果职工办理了公积金和商业按揭组合贷款,目前是不能将按揭部分转成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的话,可以办理公积金余额冲贷业务,就是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提前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本金,从而达到减少月还款额的目的,这样就可以减轻职工不少压力。
办理余额冲贷业务的职工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贷款账号就近选择到任何一家公积金中心网点都可办理,一个窗口当时办结。同时需要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的,需要配偶携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夫妻关系证明同时到场办理。
从本月开始,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全市各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要贷款不存在逾期未还的,都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职工在每月还款日当天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和余额还贷业务,办理建行组合贷款的,职工仍可按原程序办理组合贷款按揭部分余额还贷业务,其他银行组合贷款按揭部分暂不能办理余额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