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欠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1994年3月2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4]3号)中指出:“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双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由此可见,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时,就已构成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欠条范例:欠条今欠山东沂南县XXXX人民币50元(大写:伍拾圆整),定于2006年8月10日偿还,按照每月3%计算利息。欠款人XX欠款日期2006年4月10日
以上每一项我都用空格格开,它包括了以下几项:
1、合同性质:欠款。
2、合同对方即债权人:XXX。
3、标的额:。
4、欠款币种:人民币。
5、合同金额:50元(包括大小写)。
6、履行日期:2006年8月10日偿还
7、利率:按照每月3%计算利息。
8、合同的一方:欠款人——XXX,当然XXX是要亲笔签名的,或者再要求按一个手印。
9、欠款日期: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