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购房者权益的保障,其签署应该慎重谨慎,但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时候也会是无效的,下面就随房天下小编看看有哪些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什么情况下买卖合同无效。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2、警惕不公平条款,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
3、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
4、聘请专业律师参与。
5、以补充对补充。
6、集体签约。
合同签订后要及时跟进几件事
(一)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二)房款一定要打入预售款监控账户。
(三)及时收取房地产以及各项税费票据。
(四)寻求救济,及时否定“霸王条款”法律应成为购房合同“霸王条款”的终结者。
哪种情况下买卖合同无效?
①房产、地产分别转让的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必须同时转让。
②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合同无效。房屋属于不动产,以等级而非交付为生效要件。
③产权主体有问题的合同无效。房屋出卖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权人。
④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无效。房屋买卖中,共有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⑤单位违反规定购房的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部的购买或变向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⑥在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的或是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无效。
⑦若是非法转让的,则合同无效。
经过以上三点合同签订情况的介绍,相信购房者心中也有一杆称了,对一些不符合签订个同条件的房屋尽早丢弃;若是房屋没有问题,在签订过程中应该注意人的问题,将各个注意是哪个都一个个理清楚;之后就是将资金看管好,这样您的房屋就成功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