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方式,2015年11月9日起,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将在上城区先行试点,标志着杭州公租房保障进入“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并举的发展阶段。
杭州拟在上城区试点公租房货币补贴
据了解,货币补贴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补贴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租金补贴标准每平方米6元/月。
至于为何选择上城区作为试点,有分析指出,在杭州公租房房源分布中,市区两级通过自建、配建、收购等方式筹集的300余万平方米房源中,没有位于上城区的公租房。从过往五年上城区的公租房申请量来看,公租房的需求却较大,因此比较适合作为试点城区。
申请对象方面,此次公租房货币补贴试点的保障对象,包括杭州上城区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三类群体。
考虑到今年为杭州首次试点货币补贴保障,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保障受理通告非同时发布,为保障申请家庭的选择权,今年已提交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的家庭,如符合本次货币补贴试点准入条件的,也可根据自身保障需求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金额方面,人均保障建筑面积为15平方米,租金补贴标准每平方米6元/月。补贴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
以此计算,根据家庭人数的不同,公租房货币补贴每月低标准为216元,高标准则为360元。按照原则,一次性多发放6个月补贴。
持有杭州市民政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的保障家庭,可按补贴金额标准的两倍发放。
经查阅资料,保障对象领取货币补贴前,须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范围内租赁有产权证的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到属地进行房屋租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