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7日上午, 王军民副省长在主持召开听取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我省学前教育督导情况的反馈意见座谈会之后,召集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进一步研究了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有关问题,现纪要如下文所示:
2017最新山东省人民政府会议纪要
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我省学前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政府重视,认识到位,发展学前教育有思路、有规则,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同时,国家教育督导团也指出了目前我省学前教育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针对国家教育督导团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会议对如何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学前教育事业重要意义的认识。
发展学前教育是关系到民族未来的重大问题,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学前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继续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王军民同志为召集人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教育、财政、物价、卫生、建设、编办、公安、妇联等部门参加,教育部门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各地都要成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学前教育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已经建立学前教育管理机构的市县教育部门要保持机构稳定,没有专门机构的市县教育部门要配备专兼职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对当地学前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尽快出台《山东省学学教育管理条例》,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政策和法律保障。
三是加大投入,加快学前教育的发展。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办发[2003]13号和鲁政办发[2003]100号文件精神,按照“谁办园谁出钱,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财政支持、举办者投资、幼儿园家长缴费、社会捐资、幼儿园自筹等多元投资机制。积极鼓励提供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不同群体需要的不同层次的幼儿园。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加强指导和监管,重点抓好举办幼儿园的市场准入和教师的资格认证工作,同时办好实验和示范幼儿园。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设好一处达到省级标准的实验和示范性幼儿园,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建设一处达到市级以上标准的中心幼儿园,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做到逐年增长。省财政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要恢复到原来的数量,保证省里宏观指导和重点培训等经费需求,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对公办幼儿园的经费投入,保证公办的幼儿园正常动转和发展。劳动保障部门在研究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时,要统筹研究农村幼儿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
四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科学化、成人化倾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资格认定,不断拓宽教师培养培训领域和渠道,继续高度重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保障幼儿园有良好的教育秩序和社会环境,保证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出席会议的有:省政府刘俭朴,省教育厅陈光华、张志勇,省物价局勒华,省公安厅王献增,省民政厅李森,省财政厅钟泽圣,省人事厅李显升,省劳动保障有根有据王德学,省卫生厅王宝亭,省妇联高桂云等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