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积金提前政策早在2015年10月份就做出调整,对于公积金提取的条件进一步放款,现在公积金不仅可以用来买房,还可以用来的缴纳房租、缴纳物业费甚至是缴纳小区增设电梯所需的费用,这进一步方便了居民的生活。那么,相关的细则有哪些呢?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公积金提取金额限定
根据《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暂行规定》,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是满足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房屋租赁满6个月,并且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6个月的租金。日后若想再提取则必须相隔12个月,并且提取金额不能超过12个月的租金。
二、骗提公积金的后果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必须按照要求提取公积金,若是没能达到公积金提取的标准一定不要想着通过其它途径投机取巧,因为此规定中关于骗提公积金的后果也做了明确规定。
相关规定要求,职工在提出申请并且资料审核无误的,应该立即办理,而资料需要进一步审核时,所有手续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且在申请提取时,申请金额应与实际房租支出金额相同。
一旦发现存在骗提公积金的行为,经过确认核实,会受到相关法规的处理,“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5年内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人民银行纳入征信系统。”
三、提取公积金缴纳租金需要提交的资料
1、 房屋租赁合同;
2、 租金缴纳证明;
3、 个人有效身份证;
4、 面签承租行为和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四、提取公积金缴纳租金的其他要求
1、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等非公共租赁住房的,按不高于每月600元的标准提取‘
2、 上述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房屋租金提取金额均不能高于职工家庭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3、 提取后,每隔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4、 本政策适用人员,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以上就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关于福州市提取公积金缴纳房租政策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