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为未满五年的房产出售是按出让价缴1%的个税,原来还可以按差价的20%缴啊!”近日,有人在缴税时了解到,原先一直以为是按1%、1.5%收取的个人所得税,其实还有另外一种收取方法,表示大为惊奇。
我们在房屋买卖交易时,经常需要缴纳一笔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是出售方缴纳,按照规定,在转让已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时免征个人所得税,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也是免征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都需要缴个税,而且这金额说大不大,但说小也不小。
“未满五年的房子,或者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在转让过户时需要缴纳个税,收取标准是144㎡以下的普通住房缴1%的个税,144㎡以上的非普通住房缴1.5%的个税。”绍兴市便民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但如果是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这一个税比例是20%,且与一般房屋转让缴个税情况不同的是,这20%的个税在办理赠与手续时就要缴纳。”
“但如果你房子现在的价格和当初买入时的价格差不多,那么可以按照差价的20%缴个税,即(转让收入-住房原值-合理费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20%,这样比较划算。”市服务副主任张卓炯向读者建议,“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因为‘有所得’才要缴纳,如果你买入时的价格和现在卖出的价格差不多甚至是亏本的,那就是没有‘得’,何来所得税一说呢。”
举个例子,比如一套120㎡的房,在两年前买入的时候是98万元,今年的价格是100万元,如果按照1%的比例就需要缴一万元的个税,但如果按照差价的20%算,就算不除去那些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光是前后差价的20%就只需缴纳4000元个税,足足省了6000元。
“对于房价没多大变化的近两年来讲,用差价的20%这种缴税方式对购房者来说更划算。”张卓炯说,但是他也指出,有些购房者想要“投机取巧”故意在交易合同中写低成交价而少缴点税,这种方式其实并不一定可行。“房管系统中对房子有估价,且随着时间和形势的变化也在做相应调整,如果成交价和评估价相差太多,它会有自己的判定。此外,这种方式还存在一定风险。”
在此也提醒购房者,要留好购房时的购房,契税票和购房合同等相关凭证,为日后房屋出售所用,如果业主真的找不到这些凭证了,也可以到房屋所在区域的税务机关或者房地据去调取相关的历史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