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日,春节,央行再次拿出亲妈的姿态送福利,城市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再降5个百分点,低20%。各位购房人快来领福利吧。
央行:城市首套房商贷首付低20%
央行银监会房贷新政原文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支行、副省级城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二、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低首付款比例。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以及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加强住房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区域集中度、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督促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房地产形势变化及地方政府调控要求,及时对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自律调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金融业务稳健运行和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支行、副省级城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2016年2月1日
回顾:“930”新政
商贷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5%
9月30日,央行和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购房指南帮你算个账:
首付再调究竟影响几何?
首次购买房产总价:100万元;商贷,20年还清。
按去年10月前政策:首付:30万元;贷款:100万元;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6.55%,银行执行基准利率并无折扣,月供需5240元。
按照去年10月份后的政策:基准利率为5.15%,首付25万,贷款75万,月供也只需5012元。首付减少了5万元,月供减少600多元。
按照目前的政策:基准利率为4.9%,首付20万,贷款80万,月供5236元。首付减少5万元,每月还款多了224元,并未增加多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