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想要买房的人来说,没有任何疑问的房屋的面积是比较重要的因素之一。在买卖双方签订有效购房合同的时候,都会在合同的上面写明房屋的公用面积以及房屋面积等等情况,然而还是有不少的市民对于这些数据的具体情况不了解。那么,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具体是怎么样的呢?
共有的建筑面积具体包含了哪些?
根据《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的相关合法规定,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不仅包含了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室外楼梯、垃圾道、消防连廊、设备房、公共门厅、门廊、门斗、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还有它在功能上为楼层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这是按照水平投影的面积来进行计算。以此同时,共有的建筑面积还包含了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这是包括山墙的)水平投影面积1/2的建筑面积。而独立使用的地方像地下室、车棚、车库这些,为多幢楼(或小区)服务的公共用房、管理用房和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会计入共有的建筑面积。
哪些部分不会被计算到建筑的面积之间呢?
根据相关规定,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有:小于2.20m的房屋部分;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房屋的天面、挑台和天面上的花园、泳池;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的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的伸缩缝。
阳台的面积是否计入房屋面积?
阳台面积是否计入房屋面积,需要看阳台是否封闭。如果是封闭式并装有玻璃或者塑钢窗,且具有规划审批文件或者规划部门审批合格的施工图的封闭阳台,其面积应全部计入建筑面积。非封闭阳台,则按照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另外,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是未封闭阳台的上盖跨层了。比如阳台在二楼,但是它的盖子却是从四楼的地面延伸出来的,那么这个阳台计入房屋面积。
上面就是有关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具体怎么样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得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