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的需要,是随着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展而产生的。做好网络营销一定要收集好案例进行分析,制定市场营销策划。那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品牌网站网络营销案例分析,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品牌网站网络营销案例分析一:
饰品网络营销:Mbox音乐盒的成长历程
Mbox音乐盒的历史并不复杂,甚至可以用平淡来形容,只是一个普通的网络创业故事。
Mbox音乐盒韩国饰品店最初成立于2002年,在那个网络购物刚刚开始的年代,店主田依雯通过销售一些自己的闲置物品,渐渐发现了网络销售的商机。于是,一个网络饰品品牌“Mbox音乐盒”诞生了。
普通的网络创业故事
店主田依雯读大三时,开始在网络购物平台“易趣”上卖东西。由于做得很有起色,毕业后她索性全职投入。随着生意越来越忙,丈夫石先生也干脆辞了工作来帮她。
从最初的53元启动资金,到第一张自己拍摄的饰品照片,到第一个自己设计的商品页面,Mbox完全是由店主“盒子”——田依雯自己一个人完成。不同风格、亲民价格、来自韩国的时尚饰品,让Mbox渐渐在网络上有了第一批自己的客户,雇佣了第一个员工。Mbox完成了第一次从纯粹个人的小店,逐渐蜕变成了有独立工作室的网店。
2005年Mbox被高速发展的“淘宝”所吸引,在淘宝上注册了自己的第一家店:musicbox。从此,Mbox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更多的竞争对手、越来越多的模仿者、更低的产品价格,让Mbox深深体会到了市场的残酷。然而,淘宝本身就像一个不断进化的机器,在淘宝不断的自我升级中,Mbox也领悟到了应变的策略。于是,Mbox开始寻找自己的特色,定位自己的目标客户群,并一直坚持走了下来。最终,Mbox在淘宝上成功的生存了下来,并且茁壮成长。
在田依雯和丈夫的精心打理下,网店的生意做得更是有声有色。从开始的销售别人的产品,渐渐转变为开始销售自己设计的产品。2008年,Mbox成立公司,注册自己的商标并成功加入淘宝商城,目前现在已经成为年销售额几百万元,十几个人的专业团队,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网络品牌。
不过,田依雯坦言,周围有很多比他们大10倍的网络卖家,而他们则“发展得不快,不过还算稳定”。
但在发展过程中,田依雯也有了自己的目标:Mbox音乐盒要做一流的网络饰品销售品牌。“我们做的不仅是销售产品,而是希望可以通过淘宝这个平台打造出一个真正的饰品品牌,买家是因为喜欢Mbox品牌而来购买,而不是因为价格便宜而来购买。在Mbox,买家不仅是买产品,而且更能享受到我们更多的服务,只有这样,一个公司才能长久生存下去。”田依雯认为,淘宝就像一个孵化器,不仅孵化出了很多个人卖家,而且还孵化出了像Mbox一样的拥有自己品牌的网络销售公司。
丈夫石先生则说,三年内的目标是结合网络和实体店,走立体网络的发展道路,长远之计则是希望能将自己的品牌推广开。总之,先活下来,再考虑如何活的更好,继而建立自己的品牌。夫妻俩都明白,建立品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搭顺风车的网络品牌
然而,一次偶尔的活动,让田依雯夫妇发现,借助网络的力量,建立网络品牌也许没有想象的那么困难。
当时,淘宝搞了一个“最值得收藏的101家店铺”活动,Mbox音乐盒并不知道已被网友主动推举上了名单,可店铺的销量在短期内一下子翻了5倍。田依雯问客户,“怎么看到我们家商品的”,没想到客户说,是在淘宝的活动页面上看到的。就是从那个时候,他们充分领略到了网络平台的推广具有多么大的作用。
其实,最初创业时,Mbox音乐盒并没有很注意自己的品牌。但后来他们发现,客户群很稳定,老客户的重复购买率很高,逐渐有了“品牌”意识。这期间,两个人也曾经尝试做过其他产品,但都放弃了,“因为你会发现,别人卖得好不一定你能卖得好。其实每一行都需要时间和经验的积累,而且饰品行业的市场其实很大,而我们只能做很小的一部分。”田依雯这么谈论自己的新体会。
于是,Mbox音乐盒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定位。他们意识到,在网络饰品这个领域,中国还没有一个真正的好品牌,且基本还没有流行饰品的概念。目前,饰品行业叫得响的品牌只有老庙黄金、周大福等这些做贵重金属首饰的企业,但是这些产品的市场相对来说并不大,一来价格高,二来款式也较少、陈旧,大部分更适合成熟的人群。
而对18岁至30岁的女性来说,她们比较时尚、年轻,她们需要的是款式新颖、能经常更换的饰品,而不是动辄一两千元的高档贵重饰品。就线下的市场来说,这种流行饰品一般只在一些商场的专柜或专卖店销售,而且价格不菲,很多人往往找不到购买场所;二是性价比相对来说比较低,所以认为这个市场还大有作为。
“事实证明,现在从事这块业务的企业也越来越多,网络饰品的销售带来了销量,让那些厂家也看到了商机。逐渐地,流行饰品的市场从生产到推广再到销售就完全网络化了。”石先生笑言,“虽然竞争对手多了,但证明这确实是利润点,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人进入这一市场。”
在他们看来,网络购物平台就像一个放大器,把市场放大了。而且随着网络不断深入到百姓生活,这个市场仍在不断扩大。此外,“支付宝”等第三方机构又解决了消费者对网络交易的不信任问题,从而吸引了更多的消费者。
从经营产品到经营人心
任何一个事物都有两面,金融危机同样如此。当它对实体经济带来巨大冲击时,或许正成为网络经济的一个机遇,也给了网络品牌更大的发展空间。
石先生觉得,网络价格更透明,性价比更高——就像淘宝的广告所说,“让1分钱变2分钱”——所以经营品牌更需要用心。目前的网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商品良莠不齐,但如果想在网络上长期稳定发展,那就与做实体经济很类似,需要经营人心。所谓经营人心,就是要站在发展品牌的角度上考虑,如果卖什么赚钱就卖什么,可能前期也能赚到钱,但绝不会长久,可能一辈子就是个网络上的“倒爷”。
这一点,一个大卖家的话让田依雯夫妇记忆犹深。那是全球最大的电子配件卖家,一年销售额约4500万美元,可田依雯夫妇与他交流时发现,“他比我们低调多了,把很多问题都理顺了,架构搭得很好,做得很稳。他们前期并不是为了扩张,而是在不断修改本身的问题,建立企业文化,建立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后来他们的优势逐渐起来了,销售额也越来越高。”
受到启发后,Mbox音乐盒的网络品牌之路也着重从建立自己的文化着手。田依雯介绍说,“我们的第一目标就是为了给广大买家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让客户在我们这里可以开心愉快满意的购买商品,而利润只是目标的一部分,但不是首要的。我们发现,当把质量、服务等提高后,品牌就自然而然地推广了。因为网络销售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口碑相传,一个人买了觉得好后,她会推荐其他人来买。再后来,我们开始从包装等方面树立自己的品牌,有了印有品牌标志的包装盒、包装纸,并采用会员机制,给老客户一定的让利,对外的推广则联合淘宝等网络平台进行一些活动吸引新客户。”
品牌网站网络营销案例分析二:
品牌的网络事件营销案例
在笔者看来,任何形式的事件营销案例都不能脱离其“营销”本质。“营销”其实是一种沟通方式,不论你用什么样的方法,你都要针对你的目标人群选择适合他们的沟通方式--而这种沟通方式最核心的问题,不是讲述者说了什么,而是聆听者听到了什么。
几年前,互联网第一次浪潮席卷而来,带着破碎的泡沫而去,当时的一片哀鸿如今还犹在耳,第二波网络影响力又兵临城下。
一系列的数字让所有投身于互联网以及关注互联网的人再一次热血沸腾--CNNIC第21次调研结果显示:中国网民数已增至2.21亿人。中国网民数增长迅速,2007年一年则增加了7300万人,年增长率达到53.3%,在过去一年中平均每天增加网民20万人。目前中国的网民人数位于世界第一。中国网民人均上网时间3.28个小时,而电视平均的使用时间才只有1.21小时。
庞大的用户数量和如此高的用户接触度已经使互联网彻底摆脱了几年前被人称为“除四大传统媒体外”的第五类媒体的身份,而跃升成为与传统四大媒体并驾齐驱的,甚至是超过了传统媒体的重要媒体。
选择众多,如何入手
互联网的存在以及其日渐重要让所有的营销人都兴奋起来,而兴奋之余又多了一丝茫然--互联网营销究竟该如何做
互联网营销的层面有很多,有EPR(网络公关),有IWOM(互联网口碑营销),有EAD(互联网广告)……
互联网营销的手段也有很多,可以跟门户网站进行专题合作,可以投放公关软文,可以根据不同网站的用户人群进行形式丰富的网络广告投放,可以做SEM(搜索引擎营销),可以做IM营销,可以做论坛营销,可以做博客营销,可以做WIKI营销,可以做流媒体营销......
如此多的手段让人目不暇接,也让人觉得无从下手--品牌的事件营销案例到底该如何做
在笔者看来,任何形式的事件营销案例都不能脱离其“营销”本质。“营销”其实是一种沟通方式,不论你用什么样的方法,你都要针对你的目标人群选择适合他们的沟通方式--而这种沟通方式最核心的问题,不是讲述者说了什么,而是聆听者听到了什么。
许多互联网营销手段只是一味地最求PV、追求点击率--在传统广告时代无法承诺的量化,终于在互联网时代成为了可能。但是如果忽略了品牌想要沟通及传播的本质,忘记了和消费者沟通你想传递给他们的品牌信息,那这种营销手段就是失败的--除非品牌所追求的,就是像恒源祥那个挑战消费者忍耐极限的广告事件营销案例所追求的效果一样-“宁肯被骂,也要被记住”。
综上所述,网络营销应该追求的最高境界似乎应该是:在综合利用互联网媒体(包括互联网官方媒体和自媒体)的基础上,让尽可能多的目标消费群体接收到品牌想要传达的信息。
事件营销是个思路
“事件营销”似乎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式。互联网上诸多火爆事件让互联网营销人越来越意识到“事件”的力量--如果可以制造一个事件让许多人关注,或者借助一个本身就已经有很多人关注的事件,在这个事件中“恰当”地植入品牌信息,那么不仅保证了高关注度,更保证了品牌信息的正确传达,可谓是一箭双雕。
一个让笔者较为鄙视但是却值得深入研究的案例是前阵子比较火爆的“兰董”事件营销案例。
“兰董”,一个号称身价亿万的“70后”富婆,在网上发布了一个视频,大骂“80后”和“90后”,言语极尽侮辱鄙视之词。“兰董”竭尽所能显示自己的富有,并用极其挑衅和轻蔑的言语和肢体动作去辅助她想表达的核心思想--“兰董”火了,在“80后”、“90后”甚至一些“70后”的谩骂声中名声大振。
“兰董”似乎意犹未尽,一个视频不够,继而接二连三推出了一系列视频,一定要把网友对于自己的愤怒激发到极点,直到“忍无可忍”为止。此举意义何在一个网站为了推广自身,增加流量而作的跳梁小丑之举而已。
“兰董”的所有视频和照片都十分醒目地打着“woyo.com”这个网站名字(其中大部分还是水印,转载的时候也无法去掉),到后来推出的视频更是鲜明地打上了“兰董”在woyo的空间地址。
一个网站,为了知名度,为了流量,已经无耻、可悲到这(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中国酒业新闻网)样的地步了么--这叫什么非常规营销名人效应还是所谓的“事件营销”--笔者给它起了个名字:“激怒式营销”。
“兰董”竭尽所能显示自己的富有,并用极其挑衅和轻蔑的言语和肢体动作去辅助她想表达的核心思想--“兰董”火了,在“80后”、“90后”甚至一些“70后”的谩骂声中名声大振。
“兰董”似乎意犹未尽,一个视频不够,继而接二连三推出了一系列视频,一定要把网友对于自己的愤怒激发到极点,直到“忍无可忍”为止。此举意义何在一个网站为了推广自身,增加流量而作的跳梁小丑之举而已。
“兰董”的所有视频和照片都十分醒目地打着“woyo.com”这个网站名字(其中大部分还是水印,转载的时候也无法去掉),到后来推出的视频更是鲜明地打上了“兰董”在woyo的空间地址。
一个网站,为了知名度,为了流量,已经无耻、可悲到这样的地步了么--这叫什么非常规营销名人效应还是所谓的“事件营销thldl.org.cn”--笔者给它起了个名字:“激怒式营销”。
悲哀与愤怒之余,整个事件营销案例的策划和执行过程有很多地方还是值得学习和研究的:
策划之高明1--“植入”而非“直述”:制造一个话题人物,以人物为核心引起网友的关注,再置入网站信息,继而提升网站知名度--只不过,不是正面人物,而是一个更能引起人们关注的负面人物(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策划之高明2--“借势”:恰逢一个“90后”女孩大骂“80后和70后”的视频大火,于是策划者趁热打铁,推出一个“70后大骂80后和90后”,骂得更加变本加厉,让事件再次升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