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具有明显的经济属性,作为城乡居民"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要场所,它也具有社会性和很强的公益性。对于农贸市场承包经营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贸市场承包经营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农贸市场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为更好、更有效地盘活我村XX市场的资产、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市场的经济收益,根据XX市场的实际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同共遵守:
一、XX市场概况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市场位XXXXXX,市场各项设施及建筑状况以参加投标前所考察现状为准。大铁棚内的铺位、猪肉档、鱼档、冰鲜、烧腊、熟食、咸杂,毛鸡档、光鸡档、瓜菜档、水果档,临散档以及地摊,原供销社铺位,牌坊以内的档位,牌坊以内的档位,农商行门口的夜市档位(附图),如政府整治时则必须配合,同时不影响道路畅通为原则,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和作出处罚。
二、承包期限
甲方将XX市场整体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限为 9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租金及交租时间以及分期租金的升幅
1、因涉及到甲方在承包前已签定铺位租用期,部分还未到期,因此第一期、第二期的承包租金都按中标价人民币 万元计算。经甲、乙双方协商,承包期限为9年,第一期承包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期的租金同样是承包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期开始承包租金按中标价为基数每年升幅5%,即承包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正(大写: )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租金采取按月缴交当月租金,以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支付每月租金,乙方需于每月5号前缴交当月租金,由甲方开具缴款发票,其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
2、乙方接管后,原来甲方与档位使用者的合同到期后,才能与档位租用者重新签定合同,乙方在遵守国家规章制度及租赁合同等规定,自主经营,保持市场稳定。
四、合同定金的交纳
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投标时所交的押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转为合同定金。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或不续约时,甲方将在一个月内无息退回上述定金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在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应办理好市场交接手续。对于该市场内原有的承租户在合同期内需维持现状,在承租户合同期满后乙方将市场档口对外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原租用者应有优先承租权。
六、甲方原来与档位租用者的合同到期后,乙方才能重新与档位者签租用合同,收押金的额度应是档位每月租金的三倍,并且押金的收取是由甲方暂收代管,目的防止乙方收取押金后,弃场不理、不管,从而带来甲方无法运作和损失(如乙方接管后,不等于原租用档位合同未到期就取消,重新签约,所带来的一切争议和后果,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七、自交接之日起,XX市场由乙方经营管理,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及费用(如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税收、发票税费、管理费以及国家的规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必须严格参照相关政府部门对本市场的经营秩序、卫生管理的要求。如果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市场混乱,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定金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九、乙方必须管理好市场的秩序,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对市场范围的乱搭乱建的临时物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清拆。如果乙方认为需要对市场进行改造或整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提交有关改造或整改方案(改造或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拆。改造及整改部分,在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乙方与市场摊档经营者签订的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的最后期限,不得改变原摊档的种类分布格局,如需变更必须向甲方提供变更方案,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作乙方违约。
十一、合同期内,若遇政府部门征收,XX市场原有建筑设施及土地的赔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出资建造的设施赔偿则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之日起,XX市场所有建筑及设施(含乙方出资建造的各类建筑及设施)归甲方所有。
十二、甲方权力、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有监督的责任,联同有关部门有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统一对市场进行考核,乙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2、在日常管理中,甲方有权派工作人员对XX市场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十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XX市场用于经营农贸市场,保证市场有序运营。
2、乙方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并负责出资购置市场消防安全等各类用品。
3、乙方自行承担市场各类设施维修、维护的费用,并承担市场正常运行的各项经费。乙方对本市场的用水、用电、防火等安全负责,市场范围的用电要符合用电安全规范。在乙方承租期限内必须对本市场购买 万元的财产险,受益人必须为甲方,以及市场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市场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已缴交的合同定金。
十四、违约责任
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限缴清租金,若延迟交纳租金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缴交人民币 元(大写: )滞纳金;若乙方延迟支付租金30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已缴交的合同定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其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市场承包期满后,原承包者如有意向继续承租时,在期满前三个月应向甲方提出意见,同时甲、乙双方协商定出承包价,重新签约承包租用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农贸市场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二
甲方:_罗甸县佳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 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边阳佳诚农贸市场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责职、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边阳佳诚农贸市场概况
佳诚农贸市场位于罗甸县边阳镇大桥旁,占地面积约 12000平方米。市场各项设施及附属物状况以乙方 年 月 日所看到的现状为准。
二、承包期限
甲方将边阳佳诚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权转由乙方负责,承包期限为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交租时间
佳诚农贸市场承包费为第一年为人民币16万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正)。以后每年递增2万元(大写贰万元正)。承包费用采取按年缴纳,年初缴纳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