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始,宁波房地产市场成交构成中很大一部分数据是改善性住房。在宁波,越来越多的购房者会选择100平米以上的住房,原来90平以下的住房已经远远满足不了生活的需要了。可以这么说,在宁波,改善型住房需求已经成为市场主流。
改善性住房需求
2015年3月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是2009年后首次明确“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2015年初五部委分别出台的两个楼市新政也都聚焦于此。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营业税新政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房贷新政则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已结清的家庭,低首付款比例为30%。
目前,尚未有对“改善性住房需求”这一概念的官方解释。仅在08年的国务院文件中提到相应优惠: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时,可比照首次贷款购房的优惠政策。
“普通自住房”的概念,则须追溯到05年的新国八条。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上浮比例不得超过20%。
就算是第一套房子是别墅,再买的第二套房只要属于普通住房,就能获得相应的贷款优惠。
其实,近几年改善性购房需求的比例越来越大于首次刚需。此前的限购、“认房又认贷”等抑制性房地产调控政策在镇压了投资投机需求的同时,确实“误伤”了一部分改善性住房需求。
这一次的开放,可以置换出不少核心地区的二手房。对于银行来说,也能减少按揭风险,对下游的家具、装修行业等的拉动效益更大。
目前,作为购房主力的80、90后两代人已经到了婚育年龄,而这两代人的生育高峰期将在未来十年内,随着家庭人数的扩充,许多家庭不得不进行居住条件改善。因此,通过置换或者购买二套房就成为了一种新常态。改善型住房需求也就将成为接下来一段时间内的主旋律。开发商准备好了吗?而要购房的您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