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性党性,是指一个政党固有的本质特性。下面小编整理了党风党纪纪检书记发言提纲,欢迎借鉴。
党风党纪纪检书记发言提纲1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学”是第一位的,要夯实“学”这个基础,把学习党章党规和学习系列讲话有机结合、融会贯通。“学”是“知”,“做”是“行”,“学”是为“做”,“知”以促“行”,做合格党员才是最终目的。“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纪检监察干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应该走前头、作表率,先学、先行、先思考,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做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忠诚立心,干净立身,担当立行。
忠诚立心。立心先定心,要找准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定位。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是党的忠诚卫士,对党绝对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根本政治要求,这份忠诚,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绝对忠诚。对党忠诚来源于坚定的政治信仰。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铭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学习党章党规,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守住共产党员做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要学习系列讲话,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做到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坚守共产党员的精神家园。人心为本,对党忠诚是灵魂,没有对党的绝对忠诚,动摇了信仰,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就会“丢魂失魄”、离心离德,丧失共产党员最基本的条件。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补足“精神之钙”,尊崇党章,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党性修养,对照“七个有之”、“五个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将对党的绝对忠诚灌注血脉、融入灵魂、支撑脊梁,把住“忠诚”这一纪检监察干部修身做人、谋事创业的初心。
干净立身。正人先正己,干净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之本,任何时候都不能逾越。要修身律己。“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党规就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坚守干净,就必须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理想信念高标准,高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守住纪律的底线。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把握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守“六大纪律”的底线自觉。要以“吾日三省吾身”的态度修身律己,时刻检验自己的行为举止,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自警自省,慎独慎微。要廉洁用权。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规党纪的执行者和维护者,手握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如果思想行为沾染了“不净之土”、“贪腐之蛆”,知纪违纪,成为“害群之马”,不仅个人会渐行渐远直至走上不归路,而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事业造成的伤害比一般干部更甚。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应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遵守纪律的标杆。要有所戒惧,“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敬畏法纪,敬畏权力,依纪依规,铁面执纪,审慎用权,严格遵守审查纪律,杜绝“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的行为,绝不拿原则做交易、绝不以纪律做人情,确保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始终坚持清正廉洁。
担当立行。大事难事看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任,要牢记监督执纪问责使命职责,坚守责任担当。要敢于担当。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然严峻的新形势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中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把握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正风肃纪绝不含糊。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负其责,以身践行,把“为官避事平生耻”的担当精神贯穿监督执纪工作始终。要善于担当。铁肩才能担道义。党章党规是监督执纪问责的依据和遵循,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是开展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结合起来,深入研读党章党纪党规和系列讲话精神,学习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带头真学真懂、真抓真用,在“学”中“做”,在“做”中“学”,使“学”的过程真正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得,使“做”的实践真正体现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担当。要在学、思、践、悟的过程中不断提升担当能力,强化执纪问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提高把握政策的能力,做新形势下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党风党纪纪检书记发言提纲2
今天我和大家一起学习的题目是“严守党纪,做一名合格党员”,谈到党纪,我们首先要弄明白:
一、 什么是党的纪律
党章和入党誓词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但党的纪律内容到底包括什么呢?我查阅了有关资料概括为(不一定全面,供大家探讨学习):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在理论上,党的纪律有广义、狭义两种解释。广义上的党的纪律泛指党内各种行为规则,体现在党内各种法规之中。党内法规就是党的纪律,党的章程规定了党内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党的根本大法。《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章的重要补充,也是党内的重要法规。根据党中央发布的党内规则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省部级以上党的组织针对某些专门问题和一定范围人员而制定的具体条例、制度和规定。也都属于党内法规的范畴。所有党内法规为保证全党行动一致、巩固党组织、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所作的各项规定,都是党的纪律。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共产党员必须自己遵守国家的法律,这就使遵守国家法律和法令也成为党的纪律。狭义上的党的纪律则专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的各种行为规定。
有人说党纪高于国法,对不对?不对,应该说党纪严于国法。
二、党纪与国法的关系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则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也就党委与国法的关系作了“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定”的论述。这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从严治党推进依法治国、以依法治国保障从严治党的辩证思维和战略思维,为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党纪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切实提高反腐败斗争的法治化水平,提供了重要思想武器。党纪与国法的相互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党纪严于国法,党纪保障国法实施。《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宗明义指出,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既然是先锋队,理所当然应该接受比普通人更严格的约束。对于党员而言,这一身份决定了其不能等同于普通群众,不仅要遵守国法,更要遵守党纪。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一些可由公民自由选择的任意性规范,在党的纪律中,却被定为命令性、禁止性的义务规范。如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各地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案例,从法律角度来说,大操大办并不违法,但对党员干部来说,仅做到不违法还不够,还要严格遵从党的规定,受到党纪的约束。这正是党纪与国法的区别所在。党纪与国法的深层次关系,不仅止于前者严于后者,而是二者之间的互动。
国法高于党纪,国法强化党纪效能。党纪严于国法,并不是说党纪可以凌驾于国法之上。相反,党纪是限制在党内的,适用范围要小。如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就充分体现了党纪国法的辩证关系。一般而言,处理程序有两个阶段:党内处理和司法程序。虽然大多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也有的仅做免职处理,还有的仅是受到党纪处理,其原因就在于他们还未达到违法的标准。所以,有些人受党纪处分不受国法处理。而那些既受党纪处分又受国法处理的人,其行为触犯了社会中每个人都要遵守的法律。这种情况下,在适用党纪之后,必须还要适用国家法律,才能实现罚当其罪。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法是对党纪惩治功能的有力强化。
党纪与国法共同构成法治防线。党纪作为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党纪主要对违反道德和纪律的不廉洁或腐败行为进行查处,通过适用党内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剥夺违纪者一定时期内党内任职甚至党员资格,促进全体党员道德品质的培育和自律机制的完善。国法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主要对构成犯罪的腐败行为进行查处,通过对犯罪人人身自由乃至生命的剥夺,实现罚当其罪。
三、严明党纪的意义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政治生活准则和言论行动规范,就是党的“规矩”。
在如火如荼的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正是依靠铁的纪律,形成了坚若磐石的团结统一和坚不可摧的强大战斗力,历尽千辛万苦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当前,我党正面临一个空前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国际上,西方资本主义危机波澜迭起,国际局势动荡不安,为了渡过和转嫁危机,某些西方国家一方面有求于我,另一方面则又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和思想文化渗透。在国内,我们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和改革攻坚期,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任务十分繁重。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的党的团结统一。
四、自觉遵守党纪,做一名人民满意的质检号党员,好干部。
何为人民满意的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20字”好干部标准。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在行动上牢记严律守己,确保作风建设“不歇脚”、“不断线”。一是在政治上多一分清醒。要将政治清醒体现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体现于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中,时刻与中央和总局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我们黄埔来说就是保持与局党组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党党组的部署中来,绝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前黄埔局正处于业务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既有新的机遇,也有新的挑战,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胆子要大,思路要新,更需步子要稳,对工作中可能预见的问题,要见微知著、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二是在使命上多一分担当。近几年来,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部分同志的思想多少有些躁动,老同志躺在历史上回味,俨然船到码头车到站的姿态,年轻人是感觉前途渺茫,不思进取。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随着各种约束的收紧,有些人发出了为官不易的感叹。这种形势下,就需要各位党员带头树立敢想敢干、立说立行的担当意识,以干事为责,以干事为荣,以干事为乐,把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融入为质检事业谋发展的工作之中。在这点上,我特别敬佩我们樊武疆局长,按理说到了他这个年龄和职级,特别是黄埔局经过他这十多年的拉扯,已逐渐长大成为广东局乃至全国检验检疫系统都有一定影响力的业务大局,是该好好歇一歇的时候了,但他始终心系检验检疫事业,心系黄埔局职工大家庭,工作丝毫没有半点懈怠,为黄埔局的发展壮大,为检验检疫事业的美好未来奋力拼搏着。我们局每位党员干部都应以他为榜样,提气提神,努力工作。三是在作风上多一分正气。在座的都是党员干部,我们应时刻对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经常反省自己、改造自己、提升自己,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抵得住诱惑,始终做到精神境界不断“修习”、精神家园持久“保洁”。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质检干部“十不准”等相关规定,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我们黄埔局来说,虽然大多是科级干部,但作为执法单位,在老百姓眼里就是权力部门,所以我们干工作、想问题、要自觉在党组的规范与监督之下,要服从整体、服务大局,有底线思想。四是在权力上多一分敬畏。我们每位党员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这是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下一步,我们纪检部门要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尤其是要强化执法惩戒机制,进一步构建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真正实现“人盯人”、“人管人”向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转变。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要坚持执行到人到事到底,对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工作推诿扯皮的,及时问责惩戒,不仅不能提拔使用,还要及时调整下来。对越红线、踩雷区、走岔道的干部,企业和群众反映较多的干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真正让不讲规矩,违反纪律的干部付出代价,不抱幻想,防止纪律失之过宽,失之过软,失之过晚,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规矩成为高悬的铁戒尺。同时细化公开监督,强化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让我们的党员关不真正懂得敬畏权力,确保我们黄埔检验检疫局职工创业大家庭干部队伍纯洁、干净。
党风党纪纪检书记发言提纲3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内的最大规矩就是党章。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也是党员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把学党章党规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其中一个重要要求就是把党章这个总规矩立起来,教育引导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和自觉维护党章党规。作为组织部门负责人,不仅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管好自己,更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教育管理好党员干部,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上,有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特殊的岗位职责,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依照党章党规履职干事、用权律己,维护党章党规的权威性。
常学“必修课”,提升政治素养。学习党章党规,不仅是党员普遍的政治教育,更是其特殊的“营养餐”和一生的精神盛宴。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全党同志的“必修课”。党员要固根守魂、强心健魄,练就一身铮铮铁骨,必须坚持把学习党章党规作为“强心针”和“壮骨丸”,以日进一寸、月进一尺的心力,以锲而不舍、集腋成裘的韧劲,在深学细研中不断汲取精神营养、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强化自我教育、深化自我改造、实现自我完善。“心如水之源,源清则流清,心正则事正”,党的组织部门担负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是学习贯彻党章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更是学习贯彻党章的实践者和先行者。作为组工干部,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强化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依法依章依规办事作为履行职责、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的根本要求,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的标准和要求来分析组织工作、思考组织工作、推动组织工作;把党章党规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襟怀全局、胸怀百川、脚踏实地、身飘正气,勤举小善、乐去小恶,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章党规的权威和尊严;以道德、党性、党纪对照指引自己的言行,让党章党规真正植根到思想和灵魂深处。
常照“律己镜”,严守纪律规矩。贯彻落实党章党规要求,必须坚持不懈建设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的组织部门,坚持不懈建设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组工干部。“风成于上,俗化于下”。组工干部,要对章思齐,坚持以党章为镜鉴,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锻造优良作风,时刻用党章确立的行为规范衡量自己、检视自己、校正自己,做到心中时刻装着党章,行动上处处遵守党规党纪,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心中有定力、行为有规范,事事高标准、时时严要求;要对规量齐,坚持以党规党纪为戒尺,经常审视那些因无视党纪国法,甚至将自己凌驾于党规党纪之上的干部走上犯罪道路的警示案例,时刻提醒自己从内心深处敬畏党章党规,时刻将党规党纪作为工作生活的高压线和做人做事的底线,切实把外在的他律转变为内在的自律,时常用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约束自己、警示自己,做到坚持用原则管住操守,用制度管住小节,用纪律管住言行,慎独慎微、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时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带头树家风、立家规、重家教,始终保持健康生活情趣和高尚道德情操,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以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展示政治本色和高尚情操。
常做“领头雁”,增强宗旨意识。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党性的核心要求。综观我党不同时期的好干部,从焦裕禄、孔繁森,到郑培民、牛玉儒,再到杨善洲、沈浩,他们无不把个人的成长融入百姓的幸福之中,永葆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在基层岗位上兢兢业业、真抓实干,最终成为群众信得过、忘不了的时代楷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期,领导干部必须把民生幸福作为始终不变的执政追求,始终做到谋划发展思路向群众问计,落实发展任务靠群众努力,衡量发展成效由群众评判,真正做一名让群众满意的好干部。组织部门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组工干部必须带头尊崇党章、维护党章、执行党章,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身体力行回答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做到思想上与群众接近,生活上与群众走近,作风上与群众靠近,真心实意与群众交朋友。要践行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汲取推进组织工作创新发展的智慧和力量,在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认真总结干部群众的好办法、好经验,深化先锋引领行动,全面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建设;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用群众的“慧眼”识别干部,真正把群众认可、群众拥护点赞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在人才工作中汇聚群众经验,注重培养开发、优化政策环境,不断激发各类人才的创业热情和创造活力,努力为党员创先争优示范引路,为干部健康成长创造条件,为人才施展才华搭建舞台,使他们真正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常用“风向标”,牢记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李林森大力举荐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优秀乡镇党委书记,王彦生对待干部唯公唯贤,对待个人名位却唯谦唯让。正是这些许许多多李林森、王彦生的勇担职责、甘为人梯,为组织部门赢得了尊重和赞誉。组工干部处于党的工作的前沿阵地,担负着为党委政府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的职责,处于各种风险矛盾的“风口浪尖”,必须要有敢于担责的勇气,具备敢于担当的能力。作为组织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标看齐,坚持以优秀党员的鲜活事迹净化自己、激励自己、提升自己。要刚正不阿凛然正气,敢于同一切违反组织原则的人和事作斗争,绝不让带病的干部得到提拔,不让善于钻营的人得到重用,不让综合素质高、能干事会干事的老实人吃亏;要在选人用人上坚持用人标准,严格用人程序,敢讲真话,敢讲原则,不该用的人坚决不用,对违纪违章的人和事敢于动真碰硬;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面对急难险重敢于挺身而出,不推诿,不回避,为干部撑腰打气,为敢于担当者担当。要把忠诚干净融入灵魂,把服务中心大局的责任担当扛在肩头,不断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大胆实践、尽心履责,用坚实的臂膀扛起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应当肩负的担子,切实为全县中心大局提供坚强支撑和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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