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那么你对bot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什么是bot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bot的投资方式
在国际融资领域BOT不仅仅包含了建设、运营和移交的过程,更主要的是项目融资的一种方式,具有有限追索权的特性。
所谓项目融资是指以项目本身信用为基础的融资,项目融资是与企业融资相对应的。通过项目融资方式融资时,银行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的收入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在这种融资方式中,银行承担的风险较企业融资大得多,如果项目失败了银行可能无法收回贷款本息,因此项目结构往往比较复杂。为了实现这种复杂的结构,需要做大量前期工作,前期费用较高。
上述所说的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收入回收本金和利息就是无追索权的概念。在实际BOT项目运作过程中,政府或项目公司的股东都或多或少地为项目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银行对政府或项目公司股东的追索只限于这种支持的程度,而不能无限的追索,因此项目融资经常是有限追索权的融资。
由于BOT项目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BOT项目的债务不计入项目公司股东的资产负债表,这样项目公司股东可以为更多项目筹集建设资金,所以受到了股本投标人的欢迎而被广泛应用。
项目当事人
1、政府:东道国政府通过特许协议的方式将特许权授予私营企业。
2、项目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是东道国的法人。
3、其他参加人
1)建设公司;
2)营运商;
3)贷款人;
4)招标代理;
5)施工单位。
特征
1、私营企业基于许可取得通常由政府部门承担的建设和经营特定基础设施的专营权(由招标方式进行);
2、由获专营权的私营企业在特许权期限内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并用取得的收益偿还贷款;
3、特许权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无偿或有偿将该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
bot的法律特点
BOT投资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同其它融资方式相比,有其自身的法律特点:
(1)从权利转移看:政府只是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合同),将公共建设项目的经营权交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则在经营一定的时期后将其转交给当地政府。
(2)从责任范围来看:政府依据签订的协议(合同),通过经济活动的方式将设计、融资、建设、经营、维护公共设施的责任转移给项目公司。
(3)从项目的资金来看:采用BOT融资的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或国内投资者通过融资、贷款解决。政府不提供担保资金,但可适当贷款或参股,共同投资。
(4)从参与主体来看:政府与项目公司作为主要主体通过合同达成合作意向,项目公司分别通过贷款合同、经营合同、建筑合同、设计合同与银行、经营承包商、建筑商、工程设计机构达成有关贷款、经营、建设、设计方面的合作意向。
bot的优势
一:节省投资:BOT供热模式对于开发商而言,最大的好处是节省锅炉等供暖设备的投资,减轻设备招标、安装、施工的压力,实现系统、设备的最优化配置。
二:便于管理:对于物业管理方,BOT可以形成建造、运营的延续性,避免供暖产生的负面影响,把物业管理费用产生盈亏的可能性结果转化为预定量化指标。
三:业主体验:业主在按时、按质地得到供暖、卫生热水服务的同时不再支付供暖设备的维修费用,供热公司在承包期限到期后全套设备无偿转让给业主
四: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完善系统节约能源,避免能源浪费。
bot的基本形式
世界银行在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6中指出,BOT包含有三种基本形式,即BOT,BOO和BOOT"
1、BOT"这是最基础的形式,项目公司没有项目的所有权,只有建设和经营权"
2、Boo(build一own一oPerate),即建造一拥有一经营"投资者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目,但是不将此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而是继续经营"此目的主要是鼓励项目公司从项目全寿命期的角度合理建设和经营设施,提高项目产品/服务的质量,追求全寿命期的总成本降低和效率的提高,使项目的产品/服务价格更低"
3、BOOT(build一own一operate一transfer),即建造一拥有一经营一移交"指项目在建成后,政府允许在一定的期限内由项目公司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并由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运营,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免费移交给政府"与基本的BOT主要不同之处是,项目公司既有经营权又有所有权,但特许期一般比基本的BOT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