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年限是否等同于土地使用权年限?70年后,我的房子究竟属于谁? 每位购房者都要事先做好产权相关功课,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产权年限有哪些差别?
首先,商用性质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部分50年),住宅性质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其次,在费用方面,商用房子交纳的税费和土地出让金都比住宅要高,购买时需支付至少五成的首付且不支持使用公积金贷款。
产权 是否可行?
房屋的价值随着房屋的折旧是在降低的,而由于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所以通常我们所说的房地产增值其实指的是土地增值。众所周知,产权对于土地只有一定期限使用权,所以个人对房产增值的收益期是有时间限制的,也就是说产权人只有在适当时机将价格上涨的房屋出售,才能兑现增值。这种 的风险是比较大的,也是不容易把握的。
70年后我的房子属于谁?
事实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房屋所占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国家出售给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商建好房子后,再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专卖给客户。国家规定土地产权绝对不出让,而土地的使用权也是有一定出让年限的,高只有70年。到期后如客户或开发商依然想拥有房产,则须再补交以后若干年限的土地使用费,当然那时土地已经增值了。从这一点看,产权和使用权都不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居住用地的高年限是70年,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产权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且房产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