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积金违法代提这件事儿,北京终于要放大招了。以后公积金不再允许中介代提,同时提取的公积金将统一划入公积金联名卡。
中介代提公积金将被禁止
很多市民对一些“带提公积金”的违法小广告并不陌生。这些小黑中介以委托代办的名义,向申请人收取一定费用提取公积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发现了一些缴存人与中介公司串通,提供虚假材料,违规提取和违法骗提他人公积金。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必须打击违规提取和骗提的行为。他认为,很多职工对公积金“方便提取、简化材料”的办理原则了解不够详尽,同时也反映了对违规提取行为的处理力度不足。
《通知》中明确提出,原则上不受理中介机构代他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管理部认定中介机构的资质或资格,若管理部认定正规中介机构,如人才服务机构、信誉一直良好的中介机构等,可以代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须将中介机构名单报归执法处审核后方能办理。
同时,缴存人因特殊原因,确需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受托人须持委托人的授权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公积金“提现”将划至联名卡
过去,缴存人办理了提取申请后,也可以选择将公积金划转到工资卡中。在这次的《通知》中,提取的公积金将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可前往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合作银行办理。
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本市市管公积金共有约710万缴存职工,其中已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约为593万人。没有联名卡的缴存人,可以自行去合作银行免费办理。“有了联名卡,缴存职工的开户、登记、缴存、支取、转移,都能在银行柜台办理。”
对于在京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区域以外购房的职工来说,对购房地点要多加注意。《通知》中规定,这类人群,只受理申请人在户籍所在省份购买的住房,在他地购房的不予受理。在北京区域内购房的,除原有材料外,还需提供限购证明。
材料造假
3年内不得提取公积金
《通知》提出,各管理部受理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时,少要有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和复审,而且审核人员中至少要有一名正式员工。复审通过后,才能录入相关数据并办理支付。
对于骗提的行为,《通知》也明确,审核人员审核发现房屋买卖合同、预售证所提项目楼号、等任一项为假的,即可停止审核并告知申请人。对提供假身份证、假合同、假的当事人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3年内不得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也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同时,与当事人串通的中介公司的法人代表和经办人将被列入管理“个人不良信息库”,不允许其在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办理开户和委托经办工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