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经济适用房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申请,用地实行则是由地方政府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和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佛山经济适用房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那么佛山经适房申请条件是什么?佛山经济适用房应该如何申请?
佛山经适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均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3年内没有出售过或以其他方式转移过房产(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出售过房产的除外)。
3、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无自有住房;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既租住政府公房,也有自有住房的,以租住公房建筑面积与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的。
4、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区人均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区人均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上至3倍。
5、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住房,没有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住房补贴的。
6、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且具有我区同一城镇家庭户口。
佛山经适房如何申请?
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佛山经适房申请条件和佛山经适房如何申请大家都了解了,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