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换房,看好的房子比较火,担心被别人买走,所以先买房,后卖房获取购房资格行得能吗?今天就来讲这么个案例。
先说案例:先买新房再卖旧房 买房不成反赔违约金
非京籍小程因为想换套房子,但是以自己的购房资格必须将名下的房产卖掉才能再买。当时小程看好的房子也比较火,但是房主人还是错,得知小程的情况之后,也希望帮助他买到房。
后小程与新房房主签订合同,约定在指定日期内办理过户手续,期间房主不得将房子卖与他人。离指定日期越来越近,小程挂出去的自己家的房子一直没有卖出去。
结果是到了指定日期,小程还是没有如约得到购房资格,只能取消交易,由小程赔偿违约金。
先来回顾下北京的限购政策,哪些人已经没有购房资格了?
1、对于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售房;
2、拥有1套及以上本市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3、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其中,需要注意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因就学迁入集体户口的(户口本上职业处体现学生),不能作为本市户籍人员购房。
先买新房再卖旧房,可能会存在哪些风险?
“先买后卖”的方式虽然能节省交易时间,但是此方式存在交易风险,购房者可能由于未成功出售已有物业,不能在约定期限前获取购房资格,而承担因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情形也是值得注意的,就是购房者要通过出售自有房屋才获得购房资金的,也需慎重选择同步买卖房屋的交易方式。因为在此过程中,消费者很有可能出现不能及时出售自身房屋导致资金不足而无法履行已签订的购房合同。
此外,若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有特殊要求的,应以条款形式作出明确约定,以降低交易风险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