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和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成立。今后,珠海市民买房拿到手的不再是房产证,而是不动产权证了。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2015年3月1日,国务院颁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珠海是全省第五个颁发不动产权证的城市。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更名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后,《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手续和原有办证手续一样,费用不变,原来的《房地产权证》等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再发放,市域内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统一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新证出来了,老证怎么办?
不动产登记证发放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市民持有的原《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林权证》等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没有产权人以及房屋买卖等变更情况时,原则上不需要更换。
接下来,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将逐步梳理全市土地、房屋、林木、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起草珠海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平台的搭建工作,实现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