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底,关于“房贷利息抵扣个税”的传闻此消彼长,任志强此次更是指出此法历史上有迹可循。1999年到2003年6月期间,上海面对库存压力就是运用了这样的方式,宣布购房减免个人所得税,从而迅速地解决了上海库存的问题。
所谓房贷利息抵税是指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课以个人所得税。2015年8月,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并将于2017年付诸立法。意见特别提到“完善税前扣除”改革,其中重要内容是增加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扣除项目。
这项政策究竟给购房者带来多少的实际利益?是否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炒房热潮?无房者享受不到优惠,是不是一种变相的“劫贫济富”呢?计算显示,200万元按揭贷款首月将为购房者节约利息333元,从以往降息数据来看,房贷利息折扣政策相当于五次降息。虽然这一量化计算结果并没有被普遍认可,但抵税政策能够刺激楼市、利好高楼市库存的城市已经成为共识。整体来看,房价高、购房者收入高、负担重的一、二线城市受益会大。
然而,也有学者指出不能将“房贷利息抵扣个税”仅视作刺激楼市的政策,而应该视作个人所得税整体改革方案的一部分。众所周知,我国税负体系以间接税为主,个人所得税虽然增长较为强劲,但比例仍然只占税收收入比重的6%左右。而目前的个税征收方案相当落后,早已到了该大改的时候。新的方案需要完善收入分类、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房贷利息抵扣个税”仅是“完善税前扣除”的一个环节,考虑扣除的项目还包括赡养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房租支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