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是计划购买二手房的,二手房交易经常会有纠纷,这就需要我们在买房的时候注意一些流程上的事情。
一、寻找中介,信息登记。买卖双方去中介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经纪公司根据其实际情况,把买卖双方进行配对,为他们牵线搭桥,买卖双方分别登记买房、售房信息。
二、入市资格的审批卖方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上市批准通知书,办理上市审批的手续。如果是已购公房,其上市需要盖三种章。第一枚章是在出售的调查表上盖章,主要由单位开证明土地使用性质,以便证明房屋所在地皮是出让性质还是无偿划拨。第二枚章是在上市征询意见表上盖的章,后来北京市颁布了补充规定及说明,如果已购公房房主与原产权单位没有特殊约定的,无需原单位同意盖章。第三枚章是在上市申请确认表上盖的章,由各区房地部门在买卖签约前审批。主要是从表格中审核是否属于规定中禁止上市的几种房。以下产权性质的房子不能上市交易:
1.直属机关的公房;
2.军产、院(医院)产、校()产的公房与本单位的场所在一个大院里的;
3.使用权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的;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所持乡产权房产证的二手商品房;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
7.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8.权有纠纷的;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
10.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11.依法被查封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
12.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三、评估及考察房源详情中介审核身份证及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中介备案。中介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如天花板、墙体、卫生间、厨房的给排水情况,有没有破坏结构的装修,有无私搭乱建、占用屋顶平台、走廊的情况。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考。
四、签协议验证核实房屋后,交易中介分别与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双方到中介签订买卖合同。
五、居间中保提交房款为保证房产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杜绝交易中不必要的纠纷,中介接受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委托后,以中间保证人的身份为房产交易中的"购房款给付、房产交接"事宜提供居间中保服务。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与中介共同签订《居间中保合同》,并缴纳中保费。
六、过户结算买卖双方缴纳相关税费,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然后,中保方在买卖双方对房产确认无误后,协助买卖双方进行物业交割和物业管理费结清及办理卖方的户口迁出,将所卖房屋钥匙交与买方,将买方的房款交与卖方,三方进行中保结算;由经纪公司协助办理产权变更;如果买家需要贷款,由经纪公司协助办理和提供阶段性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