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国有土地征收如何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区别?
国有土地征收如何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区别?
1、征收主体发生了重大变化,征收属于政府行为,而拆迁是一种市场行为或企业行为。
3、征收或拆迁目的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样是拆房子,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也就是说不是公共利益不可以征收个人房屋,而拆迁目的是为了土地走向市场拍卖,可以由开发商以盈利为目的而拆迁房屋。
3、征收的程序发生了重大变化,征收需要听取被征收人和公众意见,被征收人有参与权,而拆迁是开发企业取得了拆迁许可证后政府变向支持拆迁人拆老百姓的房屋,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4、征收补偿的合法性由法院说了算,取消了政府强拆的权利,而拆迁是个别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拆迁任务对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拿到土地免得政府违约,个别的地方政府滥用强拆,侵害被拆迁人利益,使被拆迁人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5、征收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择,而拆迁评估由拆迁人指定 ,少数地方拆迁人与评估公司合并,没有公平公正可言。
6、征收是先补偿后搬迁,征收程序更加法制化,而拆迁是先拆房子后补偿,有时资金不足房子拆了拿不到补偿款,甚至拖几年拿不房子或补偿款,政府的信誉受到严重损害。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发改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具体资料有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拟征收范围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证明;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用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初步方案;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证明等相关材料。这些都是详细的流程,希望对您日后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