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福州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了,购房者如果在其他地区缴存了公积金,只要满足条件,就能用异地的公积金在福州申请购房贷款。那么,福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条件是什么?在福州购买不同的房产类型,购房者分别要怎么申请异地贷款?
一、福州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条件
1、凡户籍在福州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和闽侯县、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户籍指户口本上地址)、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以下简称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夫妻一方为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另一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
2、贷款用途必须是用于购买福州七县(市)具有自主产权或共有权的自住住房(不含别墅)。具体包括:商品住房、钢混结构的“二手”住房。
3、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已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4、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所购房屋总价款的20%。停止向第三次申请使用及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确认的住房贷款标准执行。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同意将所购买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7、开发商所销售的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备案。
8、办理贴息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还应符合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条件。
二、福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
在福州申请异地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程序根据所购房产种类而有所不同。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申办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
A:柜面申请
填写表格→中心预受理→职工异地缴存信息核实→开立异地缴存职工归集户→中心受理、复核、审批→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发放贷款→按期归还贷款→清户。
B:互联网申请
互联网申请→中心预受理→职工异地缴存信息核实→开立异地缴存职工归集户→中心复核、审批→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发放贷款→按期归还贷款→清户。
(二)购买二手房申办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流程
二手房评估→填写表格→购房首付款资金托管→中心预受理→职工异地缴存信息核实→开立异地缴存职工归集户→中心受理、复核、审批→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房产过户→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发放贷款→按期归还贷款→清户 。
三、申报福州异地贷款需准备以下材料:
1、《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和参与还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和参与还款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注:如户口为集体户,请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4、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及参与还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注:单身者提供一寸近期彩照两张并面签单身声明,离异未再婚者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
5、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职工,需另提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参与还款人月收入证明原件各二份(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6、符合异地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7、不符合异地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和参与还款人及配偶,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缴存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证明中需体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近6个月的缴存情况,不参与收入认定的可不提供)。
8、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
9、已付购房款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10、申请二手房贷款应于房屋产权过户之前提出借款申请,除应提供上述1至7项材料外,另需提供:
①卖方产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付购房款资金托管凭证原件或已付购房款付款凭证原件及卖方面签已收妥购房首付资金的声明;
④买卖双方借款申请时面签的有效房地产买卖契约(文本由房屋登记部门提供);
⑤房产评估报告原件一式二份(由各公积金承办银行所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