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女儿吗?结论惊呆了宝宝》刷爆朋友圈。经了解,倘若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确实过世后其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兄弟姐妹参与分配,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
案例:苏州张女士,家里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苏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张女士名下。如今母亲去世了,张女士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房产?
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如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
父母早逝,房产容易产生代位继承
按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例如,A有一套房属于夫妻共有,如果A早逝,而他的父母健在,那么属于A的一半房产就由A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均分,有几个人就均分几份。
假设,A的父母在A去世后也去世了,那就产生了代位继承,“A房产已被父母继承的份额就由A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
同样,如果A的妻子先于A早逝,其岳父母健在,那属于A妻子的一半房产,也会被岳父母参与均分。在岳父母去世后,他们继承A妻子份额的房产也会被A妻子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
房天下支招:提前立下遗嘱确保子女全额继承房产?
保险的方式立下公证遗嘱。立了遗嘱如发现子女不孝随时可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另外,也可生前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