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合同是什么样子的吗?为了简化我们的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本着“足额归集,计划信贷,适度提取,归支协调”的相关原则,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某(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细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提取模式:从年月份起,改变以前职工个人分别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模式,由单位一般会指定专人进行统一办理。
二、办理程序:每月10日前,乙方专管员须将本单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申领人员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其中的个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号需要复印在一起)送达甲方主管的提取业务办理员处;甲方业务人员收到乙方信息的大概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需要反馈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复核结果及时完善各申领人员的支取资料,在收到甲方审核信息后的大概5个工作日内,由专管员亲携有关资料报甲方审批备案。
甲方在完成乙方提取资料审批的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申领资金通过网上银行转至个人账户(节假日顺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查过程中,以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专管员必须认真负责审查此项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明套取或冒领住房公积金的,造成后果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提取条件和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一)、可提取对象:
1、离、退休的职工;
2、工作调离本市的职工;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的职工;
4、意外死亡或病故的职工;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7、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等职工。
(二)、符合(一)中情形之一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提供的资料:
(1)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双联介绍信。
(3)公积金手册。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5)代领公积金的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
(6)购建房手续为配偶方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