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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青春励志散文:我和你一样,有时候和世界没有默契
作者:李小丢
直到现在,我都非常羡慕那些在生活中特别会“来事儿”的姑娘。
她们总是很有自信,能把自己和周围的人都照顾得很好,让人感觉如沐春风而又不着痕迹。她们知道在不同的场合和不同的人应该聊些什么,有她们在永远也不会冷场,而且她们善于观察他人的心意,总能先人一步把别人期望做的事情给做好。遇到麻烦的时候,她们稍稍撒点娇,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最重要的是,无论她们怎么做都显得那么自然,毫不突兀,让人觉得特别舒服。
而我简直就是这些姑娘的反面。
如果要我形容一下自己在待人接物时的态度的话,大概只有“尴尬”二字最为贴切。早年间我观看小津安二郎的名作《东京物语》的时候,感到片中的老夫妇分明就是自己。他们去陌生的大城市东京探望自己的孩子,在狭小的居所内似乎显得大而无当、碍手碍脚,他们生怕自己的一举一动被儿女们嫌弃,因而总是小心翼翼,总感觉给别人添了麻烦。在陌生的环境中,他们是那么的尴尬和弱小,仿佛是多余的存在。
我和你、和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人一样,有时候和这个世界没有默契,就像明知道应该要往东走,可是控制不住,最终的结果总是南辕北辙,不尽如人意。明明知道该怎么做,可是就是做不好,这是最让人困扰的事情吧。
从小我就是个不会叫人的孩子,总是紧紧拉着父母的手,紧抿着嘴,一声不吭。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些弯下腰来逗我的叔叔阿姨的样子。他们开始总是笑得很和善,说:“叫阿姨啊,小丢。”父母也跟着附和:“叫啊,叫阿姨。”可我总是张不开嘴,把头扭到一边。
渐渐地他们微笑的嘴角耷拉下来,脸也微微涨红了,神情也似乎有些困惑:“小丢乖,叫阿姨,阿姨带你去吃蛋卷冰淇淋。”他们还在徒劳地努力着。
可我还是摇头:“不吃。”
最终结局总是以大人们投降而告终,我父母也感到不好意思,连连向人道歉:“这孩子,就是不讨人喜欢,不会叫人。”
其实并非我个性乖张,我只是觉得不好意思,当时的我还不懂得什么叫尴尬,却早早地学会了制造尴尬的气氛。
告别了懵懂无知的幼儿时代,我对周边事物的反应愈发敏感,“尴尬”二字便如影随形,始终没有甩开过——可是我对外还偏要做出一副镇静自若的样子,搞得自己和别人都很累。事实上,我活在他人的眼光和议论的恐惧里,每次被别人仔细打量的时候,总是感觉自己做错了什么。我希望自己被别人注意,但同时又害怕被别人注意,这像是一个巨大的悖论。
在学生时代,这个问题还不是很明显,那个时候对老师来说学习成绩才是第一位的,别的都无所谓。对我自己而言,我不是个会来事儿的姑娘这个事实,顶多会偶尔带给我一些懊丧,毕竟做个人人都喜欢的姑娘是件多让人向往的事儿啊,那样会赢得更多来自同性的友谊,也可能会赢得更多男孩子的爱慕。因此,我会用自信的外表来掩饰我内心的紧张,我越是觉得自己笨拙,就越要表现出看不起那些会来事儿的姑娘。我武断地认为她们都是没有内涵的“绣花枕头”,于是和好友们着意看艺术片、听摇滚、写颓废阴郁的文字,以此来证明自己是个充满个性魅力、有人生追求的姑娘。
我用我所认为的优势来抵消我的怯懦和尴尬,我全心地投入到阅读和写作中,就像勃朗特姐妹和简•奥斯汀那样,因为我们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是舞会上的焦点,因此我们需要用我们自己擅长的事来平衡自己的内心。那些擅长的事情像救命稻草一样,把我们从失意的泥沼中搭救出来。那是我们找寻到的一种独特的与这个世界达成默契的方式,在这个我自己掌控的小小世界里,我不必刻意讨人欢喜,也不必觉得尴尬。在这里,每个人都可以耐心地倾听我的声音,从而可以透过我略显疏远的外在表现直达我的内心。
但暗地里,我依然幻想自己也能成为一个会来事儿的姑娘,可是我的种种努力在我看来不过是东施效颦。这种挫败感在我刚入职场的时候特别明显,我始终学不会大方得体地微笑,也不具备迅速和同事打成一片的能力,和上司待在同一部电梯里总找不到合适的话题,只会说“今天好热啊”,或是“今天真冷啊”,说完了感觉自己都要石化了,实在是蠢得可以。夜晚我在脑海里回放这些场景时,默默地想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说点儿什么别的。可是真的有下一次机会的话,我依然是张口结舌,不知所措。
与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时和我加入公司的小薇。她开朗大方,每天都能很亲切地问大家早安,并且露出甜甜的微笑,她会很贴心地和大家分享她带到公司的午饭,并且不露痕迹地夸赞女上司的衣着并很快地与女上司交流起穿衣经来……这些都是我可望而不可即的。当时的我绞尽脑汁地希望可以给我的女上司留下一点深刻的印象,甚至我认为她恐怕连我的名字都没记住。所以,当她在月度总结会上,宣布我是“最佳新人”的时候,我简直以为我还沉醉在那个我编造的玛丽苏幻境中没有清醒过来。我到现在还记得她鼓励地看着我,说:“李小丢的稿子写得很不错,比你们在座的很多老人都强。”
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不会来事儿的女孩儿也会被人欣赏、认可,原来人生并不仅仅是学会讨人喜欢便可以一往无前。
后来有一次我无意中和女上司聊起我们这一批新人,她说我和小薇是最出色的两个人。
“但是你们完全不同。”她哈哈笑着说。彼时我们已经非常熟稔。我缠着她让她说说我们有什么不同,她有意避而不谈:“你别装傻,你们个性完全不同还用得着我说?我就说说你们的未来吧。”
“哦?”我十分好奇。
她接着说:“小薇适合嫁个有钱人,她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在家可以相夫教子,出去在外面也拿得出手,嘴又甜又懂事,什么复杂的家庭关系对她来说都游刃有余。你看她做出镜主持人时把那些大咖哄得那么高兴就知道了。”
“那我呢?”
她故意皱起眉头:“你就完啦,只能靠自己!脾气直,性子倔,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不会拐弯抹角,不会说好话。你这辈子就是老老实实靠自己本事吃饭的命,快写你的稿子去吧!”
我笑着关上了办公室的门,心里还挺得意。那时我没有想到,多年以后,我和小薇的人生际遇居然和她所说的完全一致。
也是从那一刻起,我开始懂得,我不必勉强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只要我有自己坚持去做的事情,并且能从中寻找到乐趣,那我就不会被这个世界所摒弃。也许这就是造物主的神奇,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拥有不同的样貌和个性,然而就算有再多不同,我们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接近同一个梦想——被这个世界所接纳,并且找到最适合我们的位置。
短篇青春励志散文:善有一千张面孔
在香港上班的时候,最常见到的现象就是一个个打扮精致的女人从ifc购物中心出来,穿过天桥走去四季酒店。
就是那短短的一段路上有很多乞丐。他们其中的一个是一个年迈的老奶奶,没有下肢,一寸寸的在地上爬行,说着我听不懂的话。
一天深夜下班的路上我又看到那个老奶奶,正准备掏零钱,这时候对面走来一位妆容精致的女人,一身名牌光鲜靓丽,手上还拿着大包小包,大概是刚刚购物回来。她走到乞丐面前想掏钱,却腾不出手来。这时候老奶奶渴望的看着她,看到这个情况大概也放弃了,默默的退回身去。
这个时候这个女人自己凑过身去,在我惊讶的眼神中,示意老奶奶自己去掏她贴身的腰包。那时候我清楚的看到,那个老奶奶的手很脏,像刚刚捡完煤渣,颤颤巍巍的伸进那个ysl的丝绒小包里,掏出10元钱。然后那个女人起身微笑,就匆匆的离开了。
假期刚刚去华盛顿的时候,总是弄不清地铁系统。于是第一天上班,就上错了线。于是我背着第一天报到的大包小包冲去看地铁上的线路图,差点在停站的时候一头撞在图上。这时候过来了一个乞丐老爷爷,用我很难听懂的口音问我要去哪里。我告诉他地点之后,他很认真的叫我要怎么走,从哪里下车。
我当时十分感动,这救急的指导让我本能的想拿出钱给他,可是掏了很久都没有现金在身上。看到我掏钱,他一直说:我帮助你并不是为了要钱,不需要了,一会儿我也可以带你下去找到正确的线路。
正当我感动并遗憾身上没有钱给他的时候,车上几乎每一个人都掏出了零钱递给那个老爷爷,并微笑的看着我,他们都是这个城市匆匆上下班走过的年轻人,在地铁上看到了这一幕,留下了钱,然后匆匆的下车上班去了。
在大学的时候住在宿舍里,本来自己的垃圾应该分类之后倒进两层之下的回收站。可是有一天我生病了,于是昏昏沉沉的把盛满了的垃圾直接扔进厕所,在走出厕所的时候我迷迷糊糊的看到了清理这个楼的清洁工进来,他的腿好像受伤了,当时我心里很过意不去,因为扔进厕所是他负责清理的,他大概也看到我丢了东西进去,可是他什么也没说,还冲着我微笑了一下。
那次之后我就忘了这件事。某一天我和一个人吵架吵的很凶,挂了电话之后自己在宿舍哭了起来,那次都不记得哭了多久,只记得又哭又闹之后直接趴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打开门宿舍门口有一只小花,上面有一张小字条,写着:不管是因为什么,六个月之后,一定都会好的。
落款是michael,the cleaner.
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总是很爱和家里的小时工聊天,知道她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儿的时候,总是很认真的整理我不喜欢的衣服送给她,她总是如获至宝。妈妈也从来不会挂掉任何推销员的电话,总是很耐心的道歉说:‘对不起,我并不需要这个,耽误你的时间了。’
总觉得这两个细节,从小到大给我影响最深刻。
王尔德曾经说,有许多品德美好的人,如渔民,牧羊人,农夫,做工的人,尽管他们对艺术一无所知,但他们,才是大地的精华。
其实在我看来,出身,贫富,教育都无法真正定义一个人,但内心的质地却可以。往往是生活中的细节能够折射人性深处的闪光和黑暗。
以古话而言: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大概都是这些小故事背后的道理。
短篇青春励志散文:你是一个姑娘,所以你更需要努力
文/小怪兽
经常听到有姑娘说,我一个女孩儿那么努力干嘛?能养活自己就可以了!
刚毕业的时候我也会说这样的话,而现在,我只想给你讲一个米粒和闺蜜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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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第一年,米粒做销售,月薪3000;闺蜜做行政,月薪2000。
米粒和闺蜜都是天生漂亮的女孩,差不多个子,差不多体重。可是一毕业,闺蜜猛瘦十斤,脱去阿迪耐克,化上精致的妆容,换上小西服和高跟鞋。闺蜜和米粒站在一起,明显气场不一样了。
米粒遇到一个男孩,叫晓枫,他在外企工作,拿着丰厚的差补,穿梭在国外各个城市。两人特别合拍,晓风给米粒买东西,带着她到处玩,可是他们没有在一起。他说,我是喜欢你的,如果你工作再好一点,我就和你在一起。
那时米粒的工资养活自己是绰绰有余,甚至比其他同学起点高一点,她弄不明白。后来晓风有了女朋友,同样是在外企工作的女孩,米粒朦胧中似乎明白点了什么。
毕业第二年,闺蜜凭借经验和自信成功爬上管理岗。米粒看到闺蜜越来越好,意识自己也得换工作了。她的上班地点换到了写字楼,当起了白领,工资变化不大,但档次提升了。
朋友介绍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