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设定抵押就需要是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那么房产抵押登记有和要求呢?期房可以吗?又需要哪些流程呢?
1、房地产抵押权的办理条件
抵押人的房地产已经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设定抵押。
2、房地产抵押权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直接在窗口进行抵押登记申请。
(2)受理受理岗位窗口应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收件收据》;对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形式的告知不能受理的原因或应补齐的材料。
(3)审核登簿审核岗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4)缮证制证岗位应根据审核结果打印《他项权证书》。
(5)申请人至窗口取件。
3、办理法定期限是多少?
房地产产权抵押(单位)为10个工作日;
房地产产权抵押(个人/非网签)为7个工作日;
房地产产权抵押(个人网签)5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
4、房地产抵押权所需申报材料:申请人把下列申请材料送交办理窗口。
(1)厦门市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各1份;
(5)同意抵押的相关文件;
(6)抵押物价值终认定的文书。
5、办理房地产抵押权如何收费?
(1)房屋登记费:住宅为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
(2)土地登记费:住宅为100元/件;非住宅为700元/件。
(3)工本费:第二本起10元/本。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由一个部门统一办理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只能收取一道房屋或土地抵押登记费。收费依据:闽价房〔2009〕423号、闽价房〔2008〕180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闽价费〔2015〕197号。
以上是对房产抵押登记流程及其相关细节的概述,购房者可以按照上述资料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