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历来已久,早在汉朝时就以律令的方式规定了食品安全,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尤其到了饮食市场空前繁荣的宋代,率先提出食品安全的第三方监管问题,小编为大家汇总了一些食品安全黑板报高中,大家可作为参考,希望大家能够获得幫助:
食品安全黑板报高中::食品安全治理如果说问题食品是对人身体健康的威胁,那么违规与违法的食品经营者则是危害社会肌体的毒瘤。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就餐方式也更加多元化。然而这种多元就餐方式下却伴随着一股隐秘的暗流——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经营的方式有四种,方式一:盒,饭最便捷的方式,口味自己选择还可以上门送餐,极受城市写字楼打工族欢迎。但盒饭多为小作坊烹制,在外人看不见的封闭空间里大量制作,卫生状况可想而知。方式二:街边小摊和小饭馆,以各类面食、米饭为典型,最快的时间就餐,最快的时间离开。较之盒饭固然放心,但恐怕更多是一种心理安慰。方式三:烧烤小摊和大排档,以各类肉食烧烤、油炸为典型。烧烤小摊几块钱就可享用美味,但别忘了:便宜没好货!方式四:中高档餐饮酒楼最正规的场所,环境优雅,档次也“更上一层楼”。但正规不代表不违规:大厨在烹制时往往将鸡精、味精大量使用于高温油锅,菜的味道是美了,但鸡精和味精高温融化后所产生的化学物呢?违规与踩法律“红线”表面看来这四种方式只是细节上存在违规,算不上违法,但并不代表其不会违法。实际上,往往在人们看不到的背后,经营这违规与“踩红线”行为时有发生。
食品安全黑板报图片
人们一直呼吁对不法分子动用“重典”,重典固然能产生足够威慑力,但重典再重也是事后惩罚,如果监管不到位存在漏洞,食品安全依旧难以保障。食品安全保障不仅要惩罚和监管,还应该上升到责任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全方位的监管和惩罚尚且无法保证食品安全,何况离“全方位”还差得很远。法律的惩罚是一方面,相关部门的监管又是一方面。只有先挖其根,再去其皮,方可使食品安全的治理取得实质性效果。
食品安全黑板报高中:查处违禁农药如何问责一菜农在种植大葱过程中,为灭害虫,擅自在大葱上喷洒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经检测,农药残留超标190倍。近日,南阳市镇平县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姜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处罚金5000元。
各种农药超标、违规使用,正在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之祸。尽管滥用农药行为早成舆论口诛笔伐的众矢之的,但却很少看到有谁因此而获罪领刑。从这种角度来看,这起因滥用农药而获刑的案件颇具标本意义,由此释放出的信号是,违规滥用农药行为本身已经涉嫌犯罪。在滥用农药现象屡禁不止的社会背景下,严厉追究法律责任无疑是正本清源的第一步。
不过,倘若从实际效果来看,严厉判罚一个老农,恐怕未必足以杜绝滥用农药现象。其实,此次严厉判罚不过是始于农业局工作人员的一次偶然发现,在这种挂一漏万式的责任追究机制中,严厉判罚旨在发挥震慑作用,但却未必奏效。原因很简单,一方面,多数农民因受知识水平的限制,未必知道自己使用的是什么农药;另一方面,即使一些农民知道农药有毒,却难以找到行之有效的替代品。对于农民来说,能有效灭虫的农药才是他们需要的,至于农药的学名和成分,多数人并不关心。正因为如此,多数人购买农药时只说要杀什么虫,农药经销商的推荐往往就是他们最终的选择。很显然,如果只问责违规用药的农民,而放过违规销售的经销商,滥用农药现象很难因此而绝迹。
统计资料显示,国内消费者每年因食物残留农药和化学添加剂中毒的人数超过10万人。实际上,在违禁药品泛滥的过程中,深受其害的不只是消费者,作为最初的接触者,农民本身也是受害者。如果说农民青睐剧毒农药是出于对效果的追捧,经销商违规销售此类农药,则单纯出于对利益的追逐。尽管农民可能会对农药成分不甚了解,但经销商不可能对违禁农药一无所知,更为重要的是,相比起普通农民游兵散勇式的违规用药,手握大量货源的经销商才是最大的“毒源”。剧毒农药有禁不止的背后,是一条完整的违规生产销售链,如果能从源头堵住剧毒农药的生产和销售,即使农民有心购买恐怕也无从购得,如此一来,违禁农药何至于泛滥成灾?
事关公共安全,严格执法本身无可厚非,不过,责任追究显然不能止于违规用药的农民。一个违规用药的农民,其所污染的不过是数亩蔬菜,但是违规销售农药的经销商,其手中的违禁农药又将造成多大的影响?更进一步说,那些无视禁令一心追逐利益的生产厂家,又该对公共安全构成多么巨大的威胁?
从某种程度上说,违禁农药的泛滥正是因为背后存在完整的生产销售链,农民虽然是直接使用者,但却显然处在利益链的最末端。以此而论,严惩违规用药者当为制度究责的起点,而不是终点——这个农民是从哪里购买的农药,这些农药又是在哪里生产的?如果每次类似案件发生,都能顺藤摸瓜倒查利益链条,并依据社会危害的轻重量刑判罚,则有助于铲除违禁农药,从而真正维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