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你一定很关心住房公积金的扣款时间,住房公积金的扣款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住房公积金扣款时间有规定吗?小编我稍微了解了一下,发现不同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扣款时间是不同的。
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获得消息,2013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时间调整为每月20日。
据介绍,2013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启用新系统,原来签订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调整为直接将公积金冲抵还款金额,不需要再将公积金存入职工的还款银行卡或存折中。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为每个月1日,而从2013年调整为每月20日,因此,职工住房公积金冲抵还款金额以后的不足够部分,需要在每个月的20日前存入还款银行卡或存折中。
贵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在2012年推出职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归还住房贷款业务,办理该业务后,按月扣划其个人账户上的公积金归还贷款,直至贷款结清或账户资金扣划完毕,不需每年到该提取。从2013年起,市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必须办理委扣还贷手续。
苏州的某位网友提问:“我现在在职,下月6月16号辞职,请问6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和公司扣的部分可以给我吗?住房公积金是每月几号扣?”
对此问题,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作出了如下解答:“如您离职当月,您单位仍从您的工资中扣除您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您单位应连同单位承担的部分一起为您缴存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2、如您所在单位是通过“委托收款”方式汇缴每月住房公积金的,正常情况下,我设定的每月扣款结算日为5日、10日、15日、20日、25日(以上遇节假日延后)、30日(遇节假日提前),由您所在单位选择具体扣款日期。故如需了解具体扣款日期,请您与单位经办人联系。”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各个单位的自行缴纳的,一般是下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供扣款则与放款日期有关。
如果您还想了解其它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的扣款时间,或者对住房公积金扣款时间有什么问题,请继续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