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巡视工作的批示性通知,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最新关于巡视工作的批示一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委第八巡视组工作安排,定于2016年10月19日9:00举行“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湖北经济学院工作动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9日(周三)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第四号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1、全体校领导;
2、近三年退休校级领导;
3、全体中层正副职干部、经营实体主要负责人;
四、要求:
1、动员会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公因私不能到会的人员须履行请假手续,说明事由,于10月18日12:00前由各学院集中汇总后报校长办公室综合科,联系电话:81973711,联系人:涂俊。
2、请参会人员携带记录本、笔、校园卡于8:40前签到入场,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设置成静音状态。
3、请参会人员在动员会前填写好《民主测评表》、《巡视问卷调查表》并密封,于动员会结束后交现场工作人员。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
2017年最新关于巡视工作的批示二
关于配合市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市委巡视四组将于3月至4月中下旬对我局开展巡视工作。为保证市委巡视组在我局巡视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巡视工作是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搞好党的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重要保障。实践证明,建立巡视制度、开展巡视工作,对于更好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正确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天津向更高目标迈进非常关键的一年,形势的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高更的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市委巡视组到我局开展巡视工作既是市委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又是对审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和鞭策。全局上下一定要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精神上来,以这次巡视工作为契机,在巡视组的帮助指导下,认真总结经验和好的作法,客观查找问题与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推进审计工作再上新水平,为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全面了解市委巡视组在我局的巡视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天津市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若干规定》,并结合我局特点,市委巡视组对我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
(四)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
(五)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当前,重点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和市委提出的着力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深入开展“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推进“稳中求进、稳中求好、稳中求快”,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深化改革开放、创新体制机制,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要求开展巡视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三、认真掌握市委巡视组的工作方式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天津市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若干规定》,并结合我局特点,市委巡视组的主要工作方式为:
(一)听取局党组的工作汇报和纪检监察、组织干部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会议;
(三)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
(五)进行个别谈话;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八)以适当方式进行走访调研;
(九)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对反映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
四、积极配合市委巡视组做好巡视工作
各部门、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巡视工作,严格按照巡视组的要求和工作程序,积极支持配合好巡视组的工作,努力为巡视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要严肃、认真、细致地落实市委巡视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视组提供情况,确保市委巡视组能够真实地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我局工作进行指导。在积极配合市委巡视组做好工作的同时,各部门、直属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主动查找不足,对市委巡视组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
局党组确定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苗薇同志为工作联络员,负责与市委巡视组的工作联系和协调。办公室、人事教育处、驻局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办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准备好相关汇报材料和工作资料。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行政财务处负责安排好市委巡视组的工作和生活,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市委巡视组征求意见箱设在局机关一楼大厅。
市委巡视组专线电话:23310356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2017年最新关于巡视工作的批示三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各单位(学校):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总体安排,省委巡视组将到我厅开展巡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视时间
省委巡视组此次对我厅巡视从5月11日开始,巡视时间安排1个半月左右。
二、巡视内容和方式
按照《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省委巡视组这次巡视的主要任务是对我厅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09年以来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重点了解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觉同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的情况。二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重点了解围绕省第九次党代表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全面履行职责,服务和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情况。三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班子团结协作和主要负责人民主作风的情况。四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重点了解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情况;贯彻执行《廉政准则》,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五是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重点了解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情况;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大治庸治懒,提升工作绩效的情况。六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重点了解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等规定,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情况。
巡视组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受理信访、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谈话、调阅文件资料、民主测评、走访调研和对重要问题深入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巡视组联系方法
为方便干部和群众反映和提供情况,省委巡视组开设了两个联系电话:18965912650(上班时间),在省教育厅机关办公楼大厅外设置巡视组信箱。
省委巡视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38号楼省委巡视一组,邮编:350003。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此次巡视组赴我厅巡视是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加快教育强省建设的有力推进,是对我厅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关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切实把省委巡视与全省教育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此为契机,精心组织,锐意创新,勇于拼搏,努力推动全省教育工作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积极主动配合巡视工作。在未来的一段时间,省委巡视组将在厅机关、厅直属单位,并到部分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各有关单位要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全省教育工作负责的态度,端正思想,主动配合,不折不扣,实事求是,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努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群众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积极营造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
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