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房子的人一定了解房屋产权70年这一说法,很多人认为房子70年之后就不再属于自己,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究竟什么是房屋产权期限?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
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
、科技、文化、体育用地50年;
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用地年限40年。
我们一般说的商品房,指的就是产权为70年年限的房子。
而则是产权为50年或40年年限的房子。(这种房子的土地属于综合用地或者商业用地,所以都是也的。)
要想了解房屋70年之后是否还属于自己,就得搞清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的区别
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
所以,我们看到的政府卖地都叫做“土地出让”,其实并不是将这块土地卖给了开发商,而是将这块土地的70年产权卖给了开发商。
因此,才有了这块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的70年产权。
我们买到的房子真的有70年吗?
房屋产权以拿地时间起算,而非买房时间
我们买到的房子,看看房产证,其实具体期限都不到70年的。
这是因为房屋产权是以拿地时间起算,而非买房时间。拿地时间必然是早于买房时间的,因为造房子需要时间的。
70年产权到期,房子应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
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70年产权到期了,土地归国家,上面的房子还是你的。
为什么花钱买房子,70年后土地要被收回呢?
《物权法》第四十七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
房子是你的,土地是国家的,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