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开放日活动中,当被问及上海房地产市场近期过热现象时,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委书记韩正表示,住房是特殊的商品,必须调控,但调控必须通过科学的、符合市场规律的手段。
当下,上海楼市出现 ,各房产交易中心再现排队抢房热潮,出现“恐慌性”购房。上海购房者曾表示,去年6月份买的一套房到今年2月份,涨了500万,涨了百分之七八十。在上海房屋均价高的静安区,二手楼每平方米高达9万元,一手楼更是高达每平方米11万元。静安区一套63平方米的老公房,房子开价500万元,首付200万元。而去年11月的价格才每平方米6万元不到。据国家统计局今年2月26日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1月房价数据,其中上海的新建商品房价格同比上涨高达21.4%,环比涨幅则为2.6%。
面对上海房地产近期过热现象,相关人士表示,房地产市场在各城市之间差距很大,从上海来看,近一段时间,出现非理性过热的市场情绪抬高了房价,这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不利。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指出,住房是特殊的商品,必须调控,但调控必须通过科学的、符合市场规律的手段。
“上海作为人口超过2400万的特大城市,解决住房问题要建立健全两个体系,即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韩正表示,上海将继续坚持以居住为主、市民为主和普通商品房为主的原则。而保障性住房体系将坚持多策并举,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对一些违法违规扰乱房地产市场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惩处。
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当注意五大陷阱:
一、关于房产证书(房产合法性)的纠纷
购房者要谨防开发商和销售商用异地或其他合作开发商的手续卖房。比如,某些开发商因大规模土地开发,工程不得不分期进行,一期办理了一系列合法手续,二期因有关手续尚未办理下来,为筹集资金,开发商就利用一期的手续预售二期的房屋。再有一种情况是两家单位合作建房,其中没有销售手续的一方顺势借用与其合作的另一方开发商的手续出售自己的房屋。
应对方法:买房不仅要查看《五证》和《二书》,还要判断它的真实性。
二、关于期房不能按期交付的纠纷
发生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购房者一般不能马上要求解除合同。应确定不能按期交房的原因,如确属开发商方面的责任,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让开发商在该宽限期内继续履行合同。当开发商在宽限期内仍不交房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应对方法:
购房者应当在购房合同中对开发商的交房期限做出规定:
1、开发商应约定好交房的时间。
2、如果开发商无法按时交房,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允许开发商在该宽限期内交房。但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房日期所发生的利息计算,宽限期的长短视具体情况而定。
3、达到宽限期满的时候,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所有利息,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按所交购房款的一定比例计算,但一般不能超过所交房款的20%。
三、关于购房面积的纠纷
房产交易中,交易双方经常就实际房屋面积与合同书中规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产生纠纷。
应对方法: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该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存在一定范围(如3%)内的误差,不视为卖方违约,但双方应按实测面积和合同约定的单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若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一定范围(如3%)应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关于房屋质量的纠纷
房屋质量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交易双方也经常因为房屋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
应对方法:购房者必要时可请建筑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实地检查。
五、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
物业管理是购房者长期面临的一个问题,购房者(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的纠纷涉及许多方面,尤以缴费的多少为常见。
应对方法:购房者首先要明确的物业管理不同于过去住宅区的房管,购房者在完成购房手续后入住前,要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享受管理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