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子的时候,我们会被置业顾被要求交“订金”。所谓“订金”和法律意义上的“定金”有何区别呢?如果交了“订金”以后不想买房,还可以退吗?我们就为大家一起答疑解惑一下。
购房订金可以退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有关规定,其不没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是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进行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应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者抵充房价。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的概念,实际上它是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的手段,并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商品房的交易中,如买家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要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也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定金与订金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在买房子的时候,交订金之前还是要确定一下房子的情况,如果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要购房好不要先交订金。如果是法律意义上的定金,是不可以退的,而且还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