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4〕18号)文件精神,郑州市中心城区三环以内棚户区改造项目2014年年底前全部拆迁基本到位,三环与四环之间(含四个开发区)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015年年底前全部拆迁基本到位,四环以外、城市规划区及周边三公里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2016年年底前全部拆迁基本到位。
1.城中村改造的意义?
答: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与长期经济收益;实现群众利益的大化。
2.城中村改造的原则?
答:坚持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人为本、完善配套、同步建设的基本原则。
3.城中村改造给村民带来什么好处?
答:城中村改造后村民生活环境将得到极大改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和建设的安置房,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结构合理,符合消防规划,水、电、气、暖、有线电视等居住配套设施齐全;村民住宅转变为证件齐全的商品房,提高村民长期的、稳定的经济收益,同时为村民从事第三产业提供良好的区位优势。
4.城中村改造搬迁补偿安置方式有哪些?
答: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村民可自由选择。
5.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期限是多久?
答: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期原则上为36个月,此期间不足36个月的据实计算。
6.回迁安置房的性质?
答:回迁安置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可以上市交易。
7.安置区位置和安置房户型怎么确定?
答:安置区位置在本村村区域范围内;安置房的户型、面积由开发企业或区政府委托的设计单位拿出多套方案供村民选择。
8.安置房建设由谁监管?
答:按照政策要求开工建设项目相关手续均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批或备案,并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由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9.安置房的选房顺序如何确定?
答:安置房的选房顺序按搬迁兑付时的顺序号确定。
10.2016年城中村改造政策是否有变化?
答:根据2015年《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报送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的通知》规定:“各地应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尽快出台货币安置实施办法,货币化安置项目优先列入年度改造计划。2016年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户数占棚户区改造总量的比例不得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