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主要是指交通工具的驾驶者,驾驶员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参与者。下面小编整理了致广大驾驶员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致广大驾驶员的一封信篇一
广大群众和驾驶员朋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理解和大力支持,对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配合交通管理工作的行为致以诚挚的敬意。国庆将至,交警三大队祝您和家人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十一假期。
秋意渐浓,随着国庆黄金周的来临,一年一度的秋收农忙季拉开帷幕,交通管理压力日渐显现。根据支队党委相关指示精神,交警三大队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项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为秋收及国庆长假营造良好交通氛围,打造“金秋十月交通平安季”。交警三大队温馨提示,从我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纪守法出行。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大队领导“分片包段”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带领全体警力下沉到路面一线,重点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超载超员、酒驾毒驾、闯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为更好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大队设置了新城区、辽河镇、丰田镇、莫力庙苏木四个检查站,对七座以上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等重点车辆做到逢车必检、存疑必查。
针对“十一”旅游车辆增多、农用车上路数量逐渐增加的特点,三大队积极协同乡镇政府、运管及镇农机监理部门,以整治行动为着力点,将警力延伸到农村公路及田间地块,加大早、中、晚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集中对拖拉机、农用车、三轮摩托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和报废拼装车上路行驶,超高、超宽装运农作物等秋收季节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及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开始,请广大群众和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到文明交通中来,交警三大队将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以群众满意为工作导向,积极探索更加科学实效的工作方法,逐步构建交警三大队交通管理工作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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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驾驶员的一封信篇二
亲爱的司机朋友们:
当你们在公路上行驶时,可曾想过是谁在为你们的畅行做保障工作,是头戴小白帽的交警同志们,没有他们,路面的交通情况将会乱成一锅粥。
当你们在欣赏沿途美景时,是谁为你们带来旅途的安宁,是交警同志们,你们在车上听着音乐聊着天,他们在路上听着嘈杂的声音呼吸着汽车尾气,只为守护你们的平安。
当你们在路上遇到突发情况、危险情况时,是谁第一个挺身而出,依然是他们——交警同志们。
当你们早上还在舒适的被窝里纠结要不要起床时,交警同志们已经在路上站高峰了;
当你们晚上下班欢乐的回家时,他们依然穿梭在车流中,为你们的畅行做保障;
无论严寒酷暑,他们始终坚守在岗位,为你我的出行营造安宁有序的道路环境。
当你们在路上行驶时,可能不想被身穿制服的他们拦下,但你们可曾想过,其实他们也不愿耽误你们的行程,只是他们发现你们的行驶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出于职责,他们必须提醒你们,只为让你们可以安全行驶平安出行!
当你们或为了高额的利润或为了一时的刺激亦或心存的侥幸的危险行驶时,交警们却领着微薄的工资忍受着寂寞从事着高危的职业,兢兢业业的在路上坚守自己的使命为你我的出行安全护航!
他们除了身穿制服,其他的和你们一样,有家人有朋友有自己的喜好,有聚会的邀请,但因那身藏蓝色的制服赋予他们神圣的使命,为了坚守自己的职责,他们一次次在本应团聚的日子里愧疚地面对家人失望的眼神,因为他们要在路上守护大众的平安让大众平安团聚但却给不了自己家人团聚的欢乐!
你们的青春或在聚会中或在嗨歌中度过,而交警们的青春却奉献在了路面上,从小伙子站成了警察叔叔,从小姑娘站成了警察阿姨。
他们在生活中也扮演着司机的角色,理解你们的诉求与疑惑,你们一定也有亲戚朋友从事交警工作请向对待自己的朋友一样对待他们。
请温柔地对待路上的每一名交警,不要对他们粗暴,他们对闹事者的忍让并不是畏惧闹事者而是敬畏法律与制度,对他们的不尊重不是对他们个人尊严的挑战,而是对法治的挑衅是对自身安全的不屑。
请大家:
多一份谦让,少一些浮躁;
多一份配合,少一些为难;
多一份支持,少一些抵触;
多一些理解,少一些埋怨;
多一份理智,少一些冲动。
不要做出让自己懊悔的事,也不要因一时冲动让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应该怒放的年龄段里被永恒的定格在一张黑白照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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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驾驶员的一封信篇三
全市广大电动车驾驶员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街头涌现不少二轮、三轮及四轮电动车,并凭借轻便、价廉、操作简便等优势,受到部分消费者青睐;但与此同时,一方面这类电动车几乎都没有车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牌,也就没有定期、强制车况检测等硬性规定,电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就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电动汽车驾驶员大多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技能的掌握、交通安全防范、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都相当欠缺,违反交通信号、占道行驶、逆行、突穿猛拐、争道抢行、闯信号灯、随意转弯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突出。2015年以来,菏泽市区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达7801起,占事故总数的47.5%,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自今日起,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凡是购买汽车,车辆所有人为逃避税收、管理,向厂家购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以代步车名义,未悬挂车辆号牌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依法扣留机动车,并依法进行处罚;凡是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且属于组装、拼装、报废代步车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驾驶拼装、报废车依法扣留驾驶证,收缴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罚;凡是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且车辆属于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告知此类车辆的技术标准要求远低于机动车,只适合在场(厂)内以及其他封闭区域运行,不具备上公共道路行驶的安全技术条件,及此类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严重危害,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否则将依法处罚。未按规定申领号牌的,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在此,提醒全市电动车驾驶员朋友:
一、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占道行驶、逆行、违反交通信号、争道抢行、随意转弯变道等违法行为,各行其道确保安全。
二、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各类电动三轮、四轮电动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如有违反,严肃处理。同时,该类车辆安全性能无法保障,无法登记和核发牌证,不准上道路行驶,只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范畴以外的区域行驶。驾驶电动四轮轿车必须持有C2以上驾驶证。请广大电动三轮、四轮车主朋友们从大局和自身安全出发,勿信经销商“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等虚假宣传,自觉抵制购买或乘坐该类车辆。
三、请广大电动车驾驶员朋友们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自觉遵守法规,积极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维护和谐稳定,做遵纪守法的好市民。同时,希望广大电动三轮、四轮车主朋友们以主人翁的姿态和实际行动,积极支持配合这次整治活动,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影响身边的亲属和朋友,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全家和谐美满、幸福安康!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