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购房者在支付了房屋的房款之后会积极的办理房产证,只有办理了房产证才算是拥有了房屋的完整产权。究竟徐州的拆迁安置房能办理房产证吗?我们可以来看看下文中的介绍。同样都是拆迁安置房,但是性质方面确实有一定的差异的,一般那种使用集资土地建设的安置房就不能办理房产证。
徐州的拆迁安置房能办理房产证吗?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徐州的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1、 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 相关证明材料;
4、 被拆迁人身份证;
5、 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 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 查档证明(收原件);
2、 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3、 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 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5、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看了上面的相关介绍,大家对于“徐州的拆迁安置房能办理房产证吗”这个问题已经有更全面的了解了。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流程与普通商品房是没有太大的差别的,在办理的时候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也大同小异。一般来说,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更长的时间,购房者应该做到心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