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一成”促销,并非新鲜事物。这种营销方法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上海楼市中就曾出现过。当时房地产行业刚起步,房子很难卖。而现在不少开发商又打出“首付一成“的牌子,这是由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决定的。
所谓“一成首付”,据悉,即购房者付一成首付款,就可签订购房合同,剩余部分由开发商垫付。随后,购房者凭着足额的首付款,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在上述手续完成后,购房者须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开发商垫付的那部分首付款返还。而按现行规定,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为三成,二套房首付比例为六成,
“一成首付”将买房的门槛调低太多。
从购房者的角度来讲,的确也有利好的一面,比如:
第一、有一部分购房者由于社保及纳税证明等交付时间等方面原因暂时未达资格,这些购房者可以通过开发商“垫首付”的方式,可以以“先购房,暂时延缓交易备案”的方式规避限购政策而顺利购房;
第二、开发商“垫首付”也为部分购房者赢得筹集首付款的时间,从部分首套房购房者来说也降低了购房门槛,也可以提前进入购房环节。
但是,购房者不能简单将开发商“垫首付”理解成为一件好事情,其实,开发商“垫首付”也有一定的市场风险,也应该考虑开发商“垫首付”之后是否有陷阱?
这种“一成首付”的做法,其实是除以外的另一种营销手段。它的出现,说明目前有些开发商的资金还是很紧张,希望能将手上的房子尽快卖出去,由于市场上有买房资格的客户数量有限,开发商只能想方设法来促销。
但是,开发商还是应该走常规的的路,而不该走有政策风险的路。
开发商为购房者垫首付款的行为,实质是变相套贷,属于违规行为。
如果购房者接受开发商垫首付,意味着购房者将同时面临偿还开发商的首付款和银行的按揭款这双重还款压力。具体的还款时间要根据购房者个人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商谈后决定,一般在2-3个月。如果是短期,可免利息,如果期限较长,会考虑追加一些利息,但不会超过银行的基准利率水平,但是在短期内还完这部分首付款压力还是很大的。
对于还款能力不足的市民来说,如果一旦出现银行按揭的“断供”现象,不但将留下不良的银行信用记录,而且将被收取较高的罚息。
其次,如果提交银行按揭资料时并未说明由开发商垫付部分首付款的真实情况,一旦购房者出现有违约行为,将有可能被认定为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合谋欺诈银行,留下不良个人信用;再次,个别开发商为平衡垫付款项所付出的成本,违约金很高。
对于购房者来讲,如果遇到“退房退款”相关问题,由于购房者总是处于弱势地位,购房者保留开发商提出的“垫首付”相关广告及文件,并且仔细推敲文件中是否有陷阱,如果没有,那么要合理判断购房成本及风险。如果一旦出现问题,就可以拿这些文件到相关司法部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