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位是对进攻方向前传球时接球运动员允许站到的位置作出严格限制。那么你对越位了解多少呢?下面就让小编来给你科普一下什么是越位。
越位的制订背景
很多人认为,越位规则的出现是为了对抗某种不太合理的进攻。如果没有越位规则,就可能在前场开球的时候将进攻方球员安排在靠近对方球门的位置,从而轻易获得机会。但事实上,在足球竞赛发展的初期就已经有了这条规则,并且比2014年的规则更为严格。如果球员站在皮球的前方,或者换句话说就在皮球和对方龙门之间,就会被认为是“逾越了他的位置”(现代橄榄球中的越位规则可以拿来对比,这种比赛和足球是同一起源的)。这也不是一种一开始就被广泛采纳的规则,谢菲尔德足球俱乐部的原始规则里并没有越位,被称为“直射员”的球员总是站在靠近对方龙门的位置。
1848年,HC·马尔当在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召开了一次会议,提出了这个问题。有伊顿、哈罗、鲁比、温切斯特和舒种伯特的代表参加,他们各自提出自己的规则。他们在下午4点过一点的时候坐下,从五点左右直到午夜一直在起草一份被认为是第一套足球规则的“剑桥规则”。马尔当说“对他们的工作非常满意”。
不幸的是今天已经没有了这些1848年规则的复制品,但这些规则一般认为已经包括了界外球、球门球、半场标记、重新开始,以及禁止持球和用手推球。他们还允许用一条丝线用作划线。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这些规则慢慢被尝试和试用过之后,剑桥规则的修订版在1856年面世。在舒种伯特公学图书馆可以找到这份被认为是最古老的足球规则的复本。
随着足球运动在1860年代和1870年代的发展,越位规则被证明是在俱乐部之间最有争议的规则。谢菲尔德通过修改规则要求在前锋队员和对方龙门之间存在防守方队员将“直射员”排除;足球协会也作了些许的妥协,采纳了剑桥“三名防守队员”(在前锋队员和对方龙门之间要有三名防守队员)的规则。最后,谢菲尔德采纳了足球协会的规则,直到1925年,这个规则都是官方规则。
不过,那时的越位规则跟2014年的越位规则有很大的不同。当时规定:攻方队员攻到前场,前面守方队员如果只有两个人(包括守门员)时,那么这个进攻队员就算越位了。19世纪70年代初,足球运动开始在西方等国盛行起来,那时,普遍重视进攻,而不大注意防守。这从当时一些国家常用的比赛阵形(1217,1226)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放在前面的锋线队员竟多达六七个。攻方攻到前场,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势不可挡。守方一抢到球,也往往容易偷袭成功。这样,由于进攻的人多,防守的人少,造成攻与守的力量极不平衡,严重地影响了球技和战术的发展与提高。另外,由于攻守双方缺少人数上势均力敌的对抗,比赛也就不那么激烈和精彩了。为此,一些人便在战术阵形上动脑筋,有些人则在规则上想方设法给进攻一方以适当的限制。越位规则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2014年运用的越位规则,基本是1925年规定的,它对足球运动技术和战术的发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越位规定的制度,也没有足球运动的今天。
越位的演变
1925年规则改为“两名防守队员”,导致足球进球数马上上升。在1924年到25年间,足球联盟1848场比赛中共有4700个进球。实施本规则后,在1925年到26年上升到6373个(比赛场次不变)。
1990年规则修正为允许进攻方球员可以与第二名防守方球员位于同一条线上。这一改变是足球权威人士推动的一项鼓励攻势足球并让比赛进行过程更自由的运动之一部分。
2003年,FIFA提出判断越位违例比以往更严格的指引以便鼓励攻势足球。根据这一指引,球员处于越位位置不会总被判罚,而是依赖于他的行动和具体位置。在这项修订中,如果得球的队员并不处于越位位置,即使同一时刻有一个不实际影响比赛的队友处于越位位置,也不会被判罚。这样,可以通过多次合法传球瓦解对方防御,从而制造更多的进球机会。
2013年6月国际足联修订后的越位规则第1362款是这样说的——“干扰对手指的是通过明显阻挡对方视线或与对方争抢皮球来阻碍其踢球或阻止其触球。”而之前,这一条框的解释则是:“干扰对手指的是通过阻挡其视线来阻碍对方踢球或者阻挡其触球。”西班牙裁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说,这项规定修订前后最大的不同是,根据国际足联重新修订的规则,如果裁判认为站位靠前的球员做出的动作不是特别明显地干扰对手,那这名球员就不会被判违规。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明显干扰”对手,站位靠前的球员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活动,因为从视线方面看,这名球员不至于影响对方门将的判断。
越位的规则说明
进攻球员在传球时那一刻,在进攻半场(我方防守半场的另一半场)有我进攻方球员且有参与进攻意识,看看他们点构成的平行于底线的线是否比倒数第二个防守球员更靠近底线(倒数第二个防守人员平行于底线的线为越位线,越位线到底线甚至出了底线为越位区,越位线最多到中线)或者进攻方传球者在越位区域若传球只能传给不比自己更靠近底线的我方球员,否则均视为越位犯规!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比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球门线之间,对方队员不足两名(只有一名对方球员或没有)时,就是越位了。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从定义来讲一般球迷基本上都能理解它的精神实质。
1、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球门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2、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犯规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3、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非体育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4、国际足联最新规则规定:队员所站的位置与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平行(包括守门员),不算越位。
5、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不应判罚。同时,若进攻时有防守方球员因某些原因摔倒或冲出底线,裁判未鸣哨时,此时传球不存在越位,因为有防守方球员在后面,仍然属于场上参与防守队员。
6、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不算越位。这一规定系指队员虽然处越位地位,但触球或踢球给他的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方队员。但如果是对方队员没有控球权时的触球将球交到队员脚下,则有越位犯规,此时判断越位的依据仍为最后触球的同队队员出球的一刹那。拥有控球权与否由裁判掌握。
7、队员进攻时,由于前冲使身体越过了球门线(跑入网内),裁判员应看该队员是否影响了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罚越位。
8、如果进攻时有两名或多名进攻球员直接面对门将,所有防守球员皆被甩在身后,此时如果进攻球员传球,判断越位与否应以传球一瞬间,接球队员与球的位置对比为依据:如果球与接球队员平行或在接球队员前面,则不越位;如果球在接球队员身后,则越位。
9、越位规则,即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可以依据第8条理解:守方少于两名球员时,在攻方传球的一瞬间,如果球与攻方接球队员平行或在接球队员前面,则不越位;如果球在攻防接球队员身后,则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