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合同,因为涉及到的房屋买卖的金额比较大。这就需要买卖双方签订一个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你知道农村二手房买卖合同是什么样子的吗?有什么需要我们注意的呢?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平等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其私有的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经充分了解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在此情况下购买受该房屋。该房屋的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所售房屋的具体位置,房屋占地面积和房屋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房屋的价格及其他相关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是多少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需要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甲方负责积极;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原则农村私有房屋交易是在城乡流动加大、居住区域界限打破和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对此缺少是造成这种现状的制度诱因,而土地市场价格的持续上扬、房屋拆迁补偿等是引起此类案件的主要原因。审理此类案件应考虑到个案情况,做出不同处理:对于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如果查明无欺诈、显失公平情形存在,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驳回当事人要求退房退款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