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有时候它就是一种无解的毒,当到了一定的时间毒素就会消失,在它消失之前就算用神仙妙药也无法解。
年少轻狂的时候很喜欢一个人,他的一颦一笑都被深深的刻在你心里,他说过甚至他自己都忘记的话,你却记得。你热烈极了,不可思议的尾随其左右,愿意随其至天涯。那样忘我的喜欢,也许是某一个动作,也许是某一种感觉,就是说不上喜欢他的原因。
事实上他并没那么优秀,可在你眼中的他是会发光的,你的世界似乎只看得见他。后来命运安排他离开了,当时的你无法谅解,所有人都为你感到庆幸时你却像天要崩塌了。
离开的剧情没有场景可直播,你低声下气的挽留他,空荡荡没有回音,要强的你恨毒了那个人,还不忘给他一句“此生从此天涯陌路,再见不相认”,那时你是真的恨他的。
也许是不甘心,不甘心一直在的人说离开就离开,不甘心他去追求别的快乐,不甘心你爱着的时候他不爱,不甘心他的潇洒…可是那么多的不甘心潜台词还是告诉了人们对他还有爱的成分。
埋怨过,后悔过,纠结过,恨过,干尽了后来想起自己都会嘲笑自己的傻。
时过境迁之后新人换旧人,因害怕被人知道很难过只好口是心非的说已经忘记了,可是身边人的无意提起,那个充满毒咒的名字在耳边时,你的不安,你的骄傲,通通被那个名字粉碎。你欺骗了别人,却无法瞒过自己的心。你还是没有忘记,在青葱岁月里遇到的那个男生,你曾为他卑微过你的青春。
直到后来的一天,生命的另一剧情上演,那是一种跟以前截然不同的生活,你才后知后觉错的人离开,那是命运的垂青,当年却是那么的傻。你过着比以前好几十倍的生活,你去了好多地方,遇到了很多人,碰到各式各样的人情事故,你的内心变得强大起来。
你回过头来再看当年的那个人,惊讶的发现他暗淡无光,完全不符合你的要求。虽然带了眼镜,但与那个高高瘦瘦,满身书卷气的少年不同级别,还偶尔爆粗口,可是当时的你就喜欢他,幸好命运的垂青安排他自己离席。
那样盲目的喜欢再也不可能给另一个人,因为长大了,给另一个人的是截然不同的爱,那时的爱已经成熟,不再那么任性了。
不可理智的喜欢着一个人,不顾旁人的劝阻,为自己的青春张扬着别样的喜欢。等疯狂过后也许就会彻底的清醒过来。其实自己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喜欢他,只是被假象迷住双眼,并不是非他不可,你还是会喜欢另一个人。
轰轰烈烈的去喜欢一个人,然后轰轰烈烈的受伤,最后轰轰烈烈的遗忘,那是青春必经之路,其实,你没那么喜欢他。
——青梅(wy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