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保障体系。那么对于村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村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范文一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职业:
住所:
电话: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第一条: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指派郑德龙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的法律服务范围:
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办理双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不限次数;出具法律意见书每年不超过15件;出具律师函每年不超过15件;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每年不超过20件;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按照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的70%收取。
第五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为电话、qq、电子邮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当面咨询。乙方律师协助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的,应当在乙方律师办公地进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领取,乙方不负责送达。
第六条: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纳法律顾问费3000元。法律顾问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七条:甲方有权在以个人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及其相关文件中标明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郑德龙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八条: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条: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从事与律师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事项,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甲方之直系亲属涉及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如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费标准80%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对于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相关隐私和秘密绝对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村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范文二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聘用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依照业务规模、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二、 乙方的工作和服务范围包括:
1、 解答法律咨询。就甲方在工作、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简单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意见。
2、 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甲方要求对其商业运作与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作出法律意见书,为甲方决策提供必要的法律根据与建议。
3、 草拟、审查、修改、制定有关法律事务文件。根据甲方提供的情况,代甲方草拟审查、修改、制定各类业务合同,职工劳动合同、单位重要决定、公司章程,就专业事项起草并发表声明。
4、 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并处理工伤事故。
5、 代理重大非诉讼类事物。根据甲方授权代理追索欠款;向有关业务对方进行各种业务索赔;主持或参与甲方与其业务对方解决双方纠纷所进行的耗时较长的谈判、调节活动。
6、 代理诉讼、仲裁。受甲方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及执行。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 万元之内,超出部分按标的额的1.5%收取费用。
三、 为使乙方更好地履行法律服务职责,甲方应做到:
1、 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2、 必要时提前邀请乙方参加有关会议、谈判和研究等活动。
3、 确保乙方在工作中必要的工作条件,如交通工具等。
4、 乙方参加草拟、审核、修改、制定、各种业务合同,甲方应将最终鉴定的合同副本交给乙方备存。
四、 甲方每年于合同签订日向乙方支付费用 元。
五、 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特指外地)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六、 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双方未经协商不得任意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双方未提出异议视为合同顺延。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村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范文三
聘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司法部《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决定指派本所法律服务工作者马维秋同志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聘用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法律顾问职责: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在甲方的法律事务中依法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包括解答法律咨询,审查,修改,草拟法律文书;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等全局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经济合同谈判;经甲方授权代理签订经济合同。代理诉讼和仲裁;协助甲方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内部纠纷;协助甲方依法建立管理制度,纳入法制管理轨道。
三、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与甲方会晤,交流情况,沟通信息或应甲方的通知,接受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四、法律顾问费用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期间所发生的诉讼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应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乙方应聘期间为甲方工作而支付的通讯费,旅差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有权查阅甲方有关文件,档案资料,甲方应积极配合。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列席甲方有关会议。
七、乙方任职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积极工作。
八、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其更换法律顾问,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法律顾问的实际工作情况,决定是否为甲方更换法律顾问。决定更换法律顾问的,已收取顾问费的不予退还。新任法律顾问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再另行收取顾问费用。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签字)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