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
答: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
(二)为什么深圳各区要实行制度?
答:实行制度是为了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的权利,落实就近政策,减少跨区域行为。
(三)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制度?
答:从2014年3月21日起开始执行,每年9月更新锁定的房屋信息。业主租赁房屋用于他人的孩子申请时,需要考虑清楚未来自己的孩子是否需要使用该房申请;拟购买的住宅需要用于申请的,必须提前查询拟购房屋的是否已被锁定。
(四)我怎么知道某一房屋有没有被锁定?
答:信息于每年9月中旬更新。房屋信息是否已经被锁定,可登陆招生网站“招生信息”滚动公告栏查询,或到相关了解咨询。
(五)同一套房子,间隔多久可以再次申请?如果有学生转学了,原申请的房产是否就解锁了?
答: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6年内、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如学生转学,其使用的房产在当年9月解除锁定。
(六)我的房子在制度实施之前已经租给他人用来申请了,我还能用它为孩子来申请吗?
答:可以。制度实施之前,已被用来的房屋不受影响。但是制度实施之后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申请的,在房屋锁定期内将不能使用该房屋申请。
(七)实施制度后,我新买的房子在购买之前已经被他人用来申请了,信息已被锁定,我还能用它来申请吗?
答:不能。如果利用该房的学生没有毕业或转学离开,即使房产权转手,其信息依然锁定。所以购房用于申请的,购房前需要查询该房是否被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