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建的商品房建得越来越高了,房屋的公摊面积也是越来越大了。如果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的面积数与终交房的时候的面积不同了,应该怎么办?房屋面积增大了多少都要购房者买单吗?
案例:要多交出5平米的房款市民觉得挺亏的
王女士在2008年的10月购买了市中区的一套商品房,当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房屋的建筑面积是105平方米,套内的面积是86平方米,分摊的面积是19平方米,等商品房交付以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要以登记的面积为准,房款是多退少补的。
2011年8月25日在签订房屋的移交协议的时候,王女士发现房屋的实际的测量建筑面积变成了11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没变,分摊建筑面积多了5平方米,自己要为多出的这5平方米补缴房款。
王女士认为自己实际使用的面积没变,却要为多出的分摊建筑面积多付房款,十分不公平。后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女士一气之下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法律规定:合同未约定的参照3的面积误差比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注意:好在合同中标明套内面积不得减少的数据
商品房一般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面积误差比的计算方式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上述案例中合同并未明确以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为准,所以产生了纠纷。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处理意见。
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
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面积差如何处理,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责任等。
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如无法修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注明,这样才能更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以上就是小编就房屋面积增大的问题上咨询专业人士给出的相关意见,希望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看好购房合同,一定要约定好相关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