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更要对他人的生命负责,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下面小编整理了至广大驾驶员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至广大驾驶员的一封信篇一
广大客运驾驶员朋友们:
你们好!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6日结束,为期40天。2015年的道路春运工作以“便民利民、平安春运”为主题,为确保今年春运安全稳定,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共同努力营造“和谐、平安、畅通”的春运环境,保障人民群众欢度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县运管局全体运政人员将全力以赴,着力强化春运旅客运输市场的安全稳定,希望得到广大客运驾驶员朋友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在此,**县运管局全体运政人员特别提醒广大客运驾驶员朋友,并郑重的向你们作出以下春运安全告知:
1、参加春运的所有驾驶员必须符合从事客运经营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安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风险控制和事故防范能力。营运车辆必须在审验有效期内,车辆、驾驶员按照春运证发放要求取得相关资格后,牌、证、相关保险齐全有效方可参加春运。
2、客运驾驶员要对参加春运的车辆及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安全防护设施、防火、防冻、防滑设施,和各类应急物品完好、齐备、有效。
3、春运期间,客运驾驶员要积极配合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共同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 坚决做到“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乘客和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不出站。”。
4、客运驾驶员行车中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禁超速、超载、违规超车、酒后驾驶、疲劳行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等违章行为。驾驶车辆要保持中速行驶,集中精力,注意观察,绝不麻痹大意或持侥幸心理。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注意天气和道路变化情况,善待行人与车辆,在没有安全保证或视线不良的情况下严禁强行超越、盲目交会。
5、长途客运尤其是农村客运、出租车驾驶员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运价标准,落实明码标价,车厢内要张贴运价里程表,让旅客明明白白消费,严禁乱涨价现象的发生。
6、春运期间,汽车站、客运企业应自觉做好运力调度和合理安排驾驶员的工作,要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和车辆超负荷运行,连续驾驶客运车辆的时间不能超过4个小时,既要保证安全生产,又要及时输送旅客。
7、客运驾驶员要自觉服从汽车客运站对客运车辆的例行安检,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车。进出春运安全服务站或服务点必须自觉停车接受检查登记,不超载拉客,不超速行驶,坚决排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关注天气变化和路况信息,做好防寒、防冻、防滑工作,对特殊天气、危险路段,发生突发情况时驾驶员要按照与企业签订的《春运安全行车承诺书》逐级上报报告,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8、客运驾驶员在冰雪雾天要谨慎驾车防追尾、侧翻。雨雪冰冻天路面湿滑,大雾天道路视线不良,应降低车速,保持车速平稳,拉开安全车距,不猛踏油门,不猛踩刹车,方向盘不急打急回。转弯要提前减速,上陡坡前要提前降低车档位,保证车辆上坡有足够的动力支撑。下长坡时要利用发动车牵阻力降速,不得空档滑行。大雾天要开启防雾灯、近光灯、跳闪灯、示宽灯,适时鸣喇叭引起其他车辆注意,不得随意超车,不得随意在道路中央停车。
9、客运驾驶员在乘客上车后发车前,要自觉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告知和安全驾驶承诺,努力做到与乘客建立良好的安全与信任关系,旅途中积极营造温馨、祥和的氛围,在全行业全社会大力提升公路客运的美好形象。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不可复制。我们衷心希望你们一定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对自己的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坚决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远离违法、远离事故。保障春运安全要从我们每个人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平安出行。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春运而努力吧!
最后, **县运管局全体运政人员祝愿广大客运驾驶员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平安,幸福快乐!
**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月4日
至广大驾驶员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全校驾驶员朋友们:
你们好!随着我校机动车辆不断的迅猛增长,校园道路通行和交通管理的压力与日俱增。作为我校的每一名驾驶员,在改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整顿校园道路交通秩序,预防校园道路交通事故中,肩负着重要责任。能否做到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是对我们每一位驾驶者道德品质的检验。我们积极呼吁全校驾驶员朋友们自觉做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在校园内驾驶车辆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校园内规定时速行驶、主动避让行人、不乱鸣喇叭;
二、在校园内驾驶车辆应规范停车,不得在道路中间、路口附近及非停车处随意停车,以免造成交通不畅;
三、车辆禁止驶入步行街,禁止在步行街路口禁停区域内停车;
四、禁止破坏、挪动校园内交通标志牌、路锥等交通设施、设备;
五、在校园内驾驶车辆遇到上级视察或来宾访问车队,应自觉礼让将车辆停靠在路旁,待车队通过后方可行车;
六、在校园内驾驶车辆要主动配合管理人员的指挥疏导;
七、用自己的良好驾驶行为,影响同事,监督朋友,提示亲属,告诫家人,遵章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履行的法定义务。
尊敬的全校驾驶员朋友们,让我们共同理解校园交通现状,关心校园交通环境,支持校园交通发展,完善校园交通建设。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为创建一个平安、和谐、文明、有序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哈工大保卫处宣
二月二十六日
至广大驾驶员的一封信篇三
各位机动车驾驶员朋友:
你们好!为提高我市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会议部署要求,全市14个相关部门组成“交通专项整治协调组”,自5月20日至7月20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暨交通秩序改善提升工程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期间,公安交警、交通执法、城管执法等部门组织人员不定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机动车违停、加塞、占用应急车道、不按道行驶、摩托车行驶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您的安全驾驶牵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着城市的安定与和谐,乃至家庭的幸福与安宁。请您积极行动起来,杜绝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不良行为,为创造平安、和谐、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树立意识。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的号召,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做文明人,驾文明车,礼让行人,争做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创建城市文明交通的模范,为巩固我市文明城市成果贡献我们每一位驾驶人的微薄之力。
二、遵守法规。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按灯停行、按道行驶、按位停车,不占用应急车道、不酒后驾车、不闯红灯,确保道路畅通和生命安全。
三、发挥作用。用自己遵章守法的良好驾驶行为,影响同行,监督朋友,提示亲属,告诫家人,履行法定义务,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四、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配合交通民警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参与“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举报闯红灯、不按道行驶、违法停车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员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安全,共同打造漳州文明城市名片。
让安全文明伴您一路同行,祝您一路平安!家庭幸福!
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6年6月12日